【健康醫療網/記者鄭宜芬報導】看病時醫師詢問:「你對藥物過敏嗎?」很多人可能一時之間答不出來,只能回答:「好像沒有!」到底怎樣才算過敏呢?食藥署在臉書發文分享,有6種初期症狀可以判別,那就是「疹、破、痛、紅、腫、燒」如果服藥後出現這些不舒服的情況,建議立即回診,請醫師調整藥物。
根據政府統計,我國藥害救濟給付最主要的不良反應,是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什麼是藥物過敏反應?簡單來講,就是服藥之後,身體出現無法預期的症狀,例如皮膚癢、起紅疹等,少數還可能出現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所以看病時醫生都會問:有沒有對藥物過敏?
這真的很重要,為了提醒大家觀察並紀錄自己的用藥過敏史,食藥署與藥害救濟基金會曾推出「用藥過敏紀錄卡」,方便大家使用,也曾推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及「藥物過敏6大症狀海報」,供醫療院所免費索取張貼。
民眾應注意自己的用藥過敏史,紀錄卡可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就醫,並可請醫生將過敏的藥品名稱註記在紀錄卡上,領藥時再請藥師核對,以免誤用過敏藥品。
此外也要對「疹、破、痛、紅、腫、燒」6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有所了解與警覺,以避免發生嚴重藥物過敏的情況。
六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
1.「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
2.「破」--口腔潰瘍
3.「痛」--喉嚨痛
4.「紅」--眼睛不適(紅腫、灼熱)
5.「腫」--眼睛、嘴唇腫
6.「燒」--發燒
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也可能二至三個月才出現。若出現時,應立即回診處方醫師。總而言之,多多了解身體對哪些藥物過敏,也就是在保障自己的安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