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1513)涉入雲豹八輪甲車「動力底盤系統」採購弊案,台中高分院於18日宣判,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徒刑6年6個月減為5年10個月,中興電工遭沒入20億9,916萬元,將於第二季財報認列損失,公司上半年獲利預估為損平,中興電19日開盤跳空跌停,以122.5元鎖住。
台中高分院判沒收20億9916萬元
中興電工捲入採購弊案,雖然共同被告協力廠商許清順、許筑雯表示啟福集團使用大陸地區製品一事,江義福並不知情,但台中高分院在經歷一年多的審理後,仍認定江義福違反證交法、詐欺取財罪,但刑度略減為 5 年 10 月,而法人中興電部分仍判沒收20億9916 萬元不法所得,部分涉案人獲緩刑。
江義福也因為觸犯詐欺取財罪定讞,18日宣布,請辭董事及董事長,表示會循一切司法途徑尋求救濟,辯明自身清白。中興電18日晚間也發表聲明,表示針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金上訴字第75號江義福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判決之說明,本案證據薄弱,二審判決無視對江義福有利之諸多事證,認事用法有重大違誤,違反證據裁判主義及無罪推定原則,當事人蒙受無比冤抑,江義福對此深表遺憾痛心。
證交法部分,中興電表示,經二審法院詳細調查,已確認圖紙差漏存在的事實,公司於投標前將增加的費用列入投標金額估算,得標後並列入成本,確有支付的事實及必要,且經法院傳喚所有證人,都說該款項是由協力廠商取得,沒有流入江義福私人口袋,江義福沒有背信及不法所有的意圖。
中興電:目前在手訂單仍高達 340 億元
針對法院判決沒入之 20 億 9916 萬元,中興電表示,將於第二季財報認列損失,在認列損失後,上半年獲利將約為損平,但因業務仍正常且接單順暢,在手訂單仍高達 340 億元,下半年公司利潤仍成長可期。
中興電也強調此事件對財務、業務並無影響,一切正常運作,公司願景擘劃清晰,將依循執行壯大之。本案對投資大眾暨所有利害關係人所造成的影響,公司深表歉意,僅能以戮力經營,加速成長獲利為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