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文吉/台中報導
今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中部地區將在7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另當日14時至14時30分在豐原區的臺鐵豐原轉運中心、南陽國小將分別實施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
本次演習,全臺22個縣市於7月24日至27日分北、南、東、中區,皆分別選擇一個鄉、鎮、市、區,驗證「車停,人就近疏散」及「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其中臺中市驗證行政區為豐原區,豐原警分局除透過網路、大型海報、發放傳單等方式讓民眾周知外,副分局長黃振昌特於21日親上警察廣播電臺臺中分臺,參加知名主持人季謙的現場直播專訪,籲請民眾配合演習交通管制及疏散避難演練,當日該區演習人車管制措施如下:
一、民眾聽聞防空警報或接獲(國防部發送空中威脅告警系統)手機告警訊息時,請採取以下行動:
(一)室內民眾:立刻進入所在處所(如辦公大樓、公寓大廈)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就近避難;若附近無避難處所,請於建築物內尋找堅固且窗戶較少的房間,採取避難姿勢,遵循「背對窗戶、採跪姿、身體微拱、胸口離開地面、雙手遮眼摀耳、嘴巴微張」等要點,避免身體損傷與戰火波及。
(二)室外行人、平面道路車輛駕駛及乘客:行駛車輛應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乘客比照行人遵循警察及民防人員的引導,或利用行動裝置下載「警政服務APP」導航進入附近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標示牌處所,實施疏散避難。
(三) 大樓保全或住戶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或柵欄,開放民眾進入避難,各通道保持暢通,並實施燈火管制。
(四)宮廟、教堂、商家、工廠、建築工地等應暫停營運及施工(台電不實施斷電),關閉門窗、熄滅燈火(含招牌燈)及管制人員進出。
二、高速公路部分,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口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比照行人實施避難,依現場警察、民防人員引導,停靠路旁,實施疏散避難。
三、鐵路部分,臺鐵豐原車站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候車旅客請於月台候車,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請依現場警察、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豐原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演習期間,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各項演習管制及演練,勸導後仍未配合者,會依法裁處,如去(111)年部分縣市有民眾執意於演習時騎腳踏車跨越馬路及車輛不聽從警察指揮執意開車行駛等,均依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請民眾配合疏散避難,避免觸法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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