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張慈恩報導】王先生45歲,從事戶外重度工作、打石已有10年,近兩週從事連續磚舖地工程,包括剷沙與舖磚等作業。個案於室外工作,當日溫度約28~36度,相對濕度83%~85%,經連續性工作4~5小時後,感到胸悶、呼吸困難、肢體無力、全身不適,由消防局救護車送至區域醫院急診就醫,當時體溫昇高38.6度,無肌肉痙攣或中樞神經症狀,檢驗值顯示除鈉離子與CPK輕微昇高外,其它檢驗值無明顯異常,診斷為熱衰竭。
熱急症5大分類 嚴重恐造成永久性神經傷害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職業醫學科主治醫師游文茹說明,熱急症按症狀嚴重程度區分為輕微症狀(例如熱暈厥、熱筋攣、熱衰竭)與嚴重症狀(熱中暑),節錄鄭天浚醫師等人所著之「熱危害引起之職業疾病認定參考指引」分類順序如下:
1. 熱壓力症:熱壓力症是因外界的高溫使得個體感到不適和疲倦,但是個體本身的體溫卻極少有上升的情形。但如果病人本身有脫水的情形和心血管方面的疾病或服用一些會導致血管收縮的藥物與乙型阻斷劑,則身體本身的散熱功能就會受到影響,進而加重熱症嚴重程度,最後可能演變至熱衰竭或中暑。
2. 熱筋攣:熱筋攣的發生是因為大量流汗導致身體肌肉鈉離子、鉀離子等電解質缺乏所造成,顧名思義,症狀為骨骼肌不自主收縮所造成的肌肉疼痛,常發生於大腿與肩部。通常發生於活動當中,或長時間活動後休息時,在大量流汗後補充開水或低張溶液未同步補充電解質時發生。
3. 熱暈厥:在熱暴露下,身體會出現相對性的體容積下降、週邊血管舒張與血管張力下降,且可能導致姿勢性低血壓。熱暈厥即是此類姿勢性低血壓的一種表現,好發在老年人的族群,不需嚴重的脫水即可導致個體出現熱暈厥的症狀,患者通常在移離熱源和適當地補充體液後,都能恢復到正常的狀態。
4. 熱衰竭:發生熱衰竭可能是暴露在高溫的環境中或是過度運動後造成身體過度產熱,或暴露於高溫環境或劇烈運動會導致身體水分或鹽分喪失,患者體溫可能正常或輕微上升,症狀包括,嚴重的不適感、口渴、噁心與嘔吐,熱衰竭一般會有輕微的脫水,熱衰竭的患者一般不會有嚴重的神經系統症狀,神經系統症狀的有無可用來區分熱衰竭和中暑。
5. 熱中暑:熱中暑是高危險性的熱危害,中暑患者預後較差,儘管患者通常可以從肝臟與腎臟的損害中復原,但常有永久性的神經傷害,患者體溫常會超過 40.6℃且合併中樞神經症狀,如譫妄、抽搐或昏迷。
法規保障勞工健康 工作場所應設置休息、飲食設備
游文茹表示,全球氣溫逐年顯著上升,暖化現象肆虐,勞工因戶外工作導致中暑的案例層出不窮,例如營建工程。因此勞動部遂於民國103年7月1日修訂「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以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具有顯著之濕熱、寒冷、多濕暨發散有害氣體、蒸氣、粉塵及其他有害勞工健康之工作場所,應於各該工作場所外,設置供勞工休息、飲食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