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9日接獲衛福部疾管署通知北部一名女性感染福氏內格里阿米巴原蟲,經查該案潛伏期間曾至本市某室內親水設施營業場所,衛生局立即會同中央前往該場所進行採檢環境檢體與水質檢體,後續由中央帶回檢驗,以釐清感染源,為保障民眾戲水安全,衛生局要求業者即刻起預防性停業,加強淨空消毒。
衛生局表示,依據衛福部公告「營業衛生傳染病防治管理規則」,泳池池水餘氯濃度建議保持1-3mg/L,現場檢測水池餘氯含量皆未達標準(大池0.86 mg/L、小池0.06 mg/L),衛生局現場輔導業者改善並加強落實清消措施,後續待水質檢驗結果出爐,如確實檢出阿米巴原蟲,將依消保法開罰6萬-150萬。
經與疾管署討論,考量本案感染源未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1條規範,衛生局要求業者提供7月21日至8月9日顧客及工作人員名單,初步調查工作人員共計12人、顧客人數約630人,衛生局將逐一通知確認健康狀態,並提醒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兩個星期,期間若有不適應儘速就醫,同時衛生局要求轄內親水設施業者務必加強落實自主管理及清消,衛生局將加強抽驗。
衛生局指出,福氏內格里阿米巴原蟲為淡水湖泊、河流中自然生存的單細胞寄生蟲,喜好溫暖環境,能生存於46℃的溫熱環境中,在更高的溫度下也可短暫存活。溫暖的淡水(如湖泊及河川)、溫泉水、工廠排出的溫水、含氯量不足的游泳池、熱水器及土壤中都可發現其蹤跡。人類可能在自然水域活動時,將病原體吸入鼻腔,並沿著嗅覺神經進入腦部而發病,但喝下遭病原體污染的水則不會被感染,也不會透過人與人接觸傳播,人類病例罕見。
衛生局籲請民眾於戲水或泡溫泉等活動時,應避免水進入鼻腔,或避免將頭部浸泡於水中,於自然水域戲水時,亦應避免攪動底部池水或淤泥;戲水或泡溫泉後出現發燒、頭痛、噁心或嘔吐等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護人員相關接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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