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不堪一再被抹黑「雙重賄選」,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16日由律師陪同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賴清德與立委林宜瑾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他人不當選。李全教表示,鑑於賴曾任立委、市長,現在是中華民國副總統,又是執政黨的黨主席、林也是立委,依照兩人的經歷是不可能不知道他沒有涉及議員、議長賄選,卻還一直公開誣蔑他、抹黑他,已經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他人不當選,而且還是刻意為之,明顯違法。
李全教說,這8年來所有案子結果很清楚,經歷過四次發回調查,四次不起訴,確認沒有犯賄選罪。今年施行的選罷法排黑條款中明確指出有賄選罪的人是無法參選的。賴清德與林宜瑾卻明知故犯,多次在公開場合與社群平台上闡述、散播李全教「雙重賄選」,這很明顯涉及刑法第310條-毀損名譽與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他為了讓真相還原,捍衛自己的權利,才來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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