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天氣漸漸變冷,許多民眾會在這時候吃火鍋,選擇不同的湯頭,加入火鍋料、肉類、海鮮、豆腐、豆皮、蔬菜等,就能在寒冷的天氣中飽餐一頓。不過,若是食材品質不佳、食物未徹底加熱等,吃下肚後可能會食品中毒的風險。
該如何選購火鍋食材?食材儲存、備料、烹煮時又該注意哪些部分呢?食藥署提醒8注意事項,讓民眾能吃鍋吃得更安心,避免享受美食後產生食品安全問題。
吃火鍋避免食安問題 食材選購、烹調注意8事項
冬天大啖火鍋是一大享受,不過如果沒有注意食材的新鮮、保存等,很有可能會因此「樂極生悲」。食藥署表示,從食材選購到烹調,民眾應注意以下8點:
- 食品業者及民眾,可選擇具有驗證標章或溯源證明文件之食材
- 留意儲存條件,冷藏食品應存放於0-7℃、冷凍食品應存放於-18℃以下
- 食材需掌握「先進先出」原則
- 食材調理前若需解凍,建議應置於冷藏庫或以微波爐解凍,也可以密封包裝後以流水解凍
- 仔細清洗食材,蔬果清洗乾淨後再分切
- 湯底要先煮沸後再飲用,食品加熱中心溫度應超過70℃
- 烹煮蛤蜊或牡蠣等貝類,當殼打開後應再多加熱5-10秒,切勿因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風險,以避免食品中毒的發生。
此外,生食與熟食交叉污染也是相當常見的食物中毒原因之一,在處理食材時應使用不同砧板、刀具,分別處理生食與熟食,處理後也應區分生熟食,避免交叉污染。
食品中毒有「這些」症狀 外食應注意湯底標示
常見的食品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還會伴隨血便或膿便,但並非所有症狀都會同時發生。食藥署表示,倘若有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應儘速就醫,並配合衛生單位調查,以釐清食品中毒發生原因。
另外,為了維護國人健康及食用安全、重視消費者「知」的權利,食藥署訂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依規定如實標示,民眾於外出用餐時也可留意相關標示資訊,挑選自己喜歡的湯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