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財政部表示,113年房屋稅自5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5月31日,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被罰滯納金;此外,該部特別提醒已辦理金融機構或郵局約定轉帳納稅的民眾,5月31日前在該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提兌。
財政部表示,113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繳納期限。
該部叮嚀,請納稅義務人如期於113年5月31日前繳納稅款,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繳稅、電子支付帳戶、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轉帳繳納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3年6月3日24時前,113年6月1日至同年6月3日繳納者,雖不加徵滯納金,但仍屬逾期繳納案件。
經統計全國房屋稅113年度開徵件數總計944.65萬件,稅額新臺幣911.17億元,較112年期開徵件數929.18萬件及稅額869.97億元,增加15.47萬件(成長1.66%)及41.2億元(成長4.74%)。六都房屋稅開徵稅額占全國總開徵稅額比率近8成,與112年期比較,件數增加最多為桃園市,增加2.48萬件(成長比率2.52%)。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113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經統計全國自住用房屋件數721.51萬件、稅額約337.35億元,占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為76.38%、37.02%;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件數74.76萬件、稅額為92.56億元,占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為7.91%、10.16%。
公益出租使用房屋件數約15萬件、稅額約4.66億元,占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為1.59%、0.51%;人民團體等非住家非營業用、營業用及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房屋件數合計133.38萬件、稅額476.6億元,占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為14.12%、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