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編輯部整理】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避免民眾赴國外旅遊不幸染病,造成國內社區防疫壓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17日起,國人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費用將另外公布;此外,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除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第69條第1項最高處15萬元罰鍰,另針對違反相關檢疫規定者,依法罰10至100萬,並將公布其姓名。
東歐、中東、中亞及北非 第三級警示
歐洲及中東地區近期疫情擴大,為加強防疫警戒,指揮中心宣布除已公布列第三級之伊朗、匈牙利、捷克、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及立陶宛等國家外,自3月17日零時起,將東歐13國、中東15國與1地區、北非5國及中亞9國,提升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國人應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
指揮中心說明國家及地區如下: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羅馬尼亞丶保加利亞丶賽普勒斯丶塞爾維亞丶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丶蒙特內哥羅丶科索沃丶克羅埃西亞丶阿爾巴尼亞、北馬其頓、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阿曼、葉門、科威特、巴林、約旦、黎巴嫩、敘利亞、伊拉克、以色列、土耳其、阿富汗、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地區、埃及、利比亞、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喬治亞、亞塞拜然、亞美尼亞、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土庫曼、烏茲別克及蒙古,自上述國家及地區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指出,東歐、中東、中亞及北非各國與申根區國家往來密切,多國已現疫情,且位居歐亞非大陸交界,為進入亞洲之交通樞紐,雖已加強邊境管制及檢疫措施,仍持續輸出病例至其他國家;我國已發生多起該區移入之病例。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旅遊建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