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子晴報導】台灣從今年四月中旬以來,連續253天0本土病例破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宣布,國內新增1例新冠本土病例(案771),是在今(2020)年12月20日公布案765紐西蘭籍男性機師的友人(30多歲女性),由於案765疫調時表示無法回想確切活動史,且並未提及曾與案771接觸,12月21日經警政單位調查案765的活動軌跡,發現案765曾於12月7日至12日間與案771密切往來,故列為接觸者,同日由衛生單位安排採檢,於今日確診,也打破253天無本土病例,確診病患目前已在醫院接受治療中,指揮中心正擴大疫情調查中,嚴格防範本土病例在國內傳染蔓延。
紐西蘭籍男機師案765入境時曾到處走動,經過衛生局、警政單位密集調查12月8日至12日間個案活動軌跡與曾接觸者發現,個案於上述期間曾到台北天母新光三越及SOGO、南崁好市多等大型公共場所趴趴走。指揮官陳時中提醒,曾在這期間出入相關場所的民眾,請自主健康管理,12月25日前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出現異常等相關症狀,應戴上口罩前往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經醫師評估是否採檢,有相關疑問請撥打1922專線。
由於這名外籍機師僅居家檢疫三天就進入社區趴趴走,引發外界質疑,為何機師可以獲得防疫特權?對此指揮中心表示,這名紐籍機師於11月29日飛往美國,12月4日返台,居家檢疫至7日出關,且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12月8日至12日)在台北趴趴走,根據指揮中心規定,飛國際行線機組員不列入居家檢疫14天名單,在入境無症狀的情形下,飛航組員或貨機監貨人員入境後3天內,客艙組員或機務人員入境後5天內,應留在居所不得派飛及外出。
陳時中表示,針對案765於疫調時未誠實告知接觸史及活動史,恐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衛生單位可依同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衛生單位已掌握案771接觸者共167人,其中13人列居家隔離,154人列自主健康管理,將全數安排採檢(21人檢驗中,146人待採檢),衛生單位已針對案771工作單位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另針對航空器群聚案,已採檢87人,其中3人確診(案760、765、766),78人檢驗陰性,6人檢驗中,10人待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