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又到了草莓季節,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啟動草莓稽查專案,至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水果批發行等處抽驗及查核,抽驗國產及進口草莓共20件,其中4件日本進口草莓農藥殘留不符規定,立即通知下架回收。
(圖/台中市政府)
食安處處長傅瓊慧表示,此次草莓稽查專案抽驗品項包含國產草莓10件與進口草莓10件(產地:日本9件、韓國1件,進行381項農藥殘留檢驗,其中於西屯區百貨商場販售的「日本草莓」檢出賽安勃0.92 ppm (標準:不得檢出)、氟尼胺0.05 ppm (標準:0.01ppm),北區百貨商場內超市的「日本福岡草莓」檢出亞派占0.10 ppm (標準:不得檢出)、賜派滅0.04 ppm (標準:不得檢出)、賽果培0.07 ppm (標準:0.01ppm)。
另外,南區大賣場的「日本草莓」檢出賽安勃0.18 ppm (標準:不得檢出)、氟尼胺0.16ppm (標準:0.01ppm),潭子區水果批發倉儲販售的「日本草莓」檢出氟尼胺0.14ppm (標準:0.01ppm),共4件日本進口草莓的農藥殘留檢驗結果皆與規定不符,立即通知業者下架產品且不得販售。
傅瓊慧說,4件日本草莓中,有3件產地分別為福岡、長崎與奈良縣,已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處辦,另1件產地為日本佐賀縣的草莓,也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如違規屬實將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指出,此次進口草莓農藥違規類別為殺蟲劑,其中賽安勃、亞派占與賜派滅標準皆為不得檢出,另外氟尼胺與賽果培皆超出農藥容許標準,農藥為農民種植時為防害蟲侵襲而使用,易附著在作物上,長期接觸或食用含有農藥殺蟲劑殘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易構成威脅,攝取過量會中毒,長期累積會造成肝腎負擔 。食安處進一步說明,此次檢驗發現草莓使用多種農藥預防蟲害,大部分農藥都可用清水洗去,民眾買回家後先浸泡在水中3至5分鐘,接著用流動清水沖洗15至20分鐘後再食用。現階段中央對進口草莓採取逐批查驗,但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全,會持續查驗草莓等高風險高違規農產品,確保民眾權益。
食安處提醒,如欲查詢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等資訊,或想下載被抽驗業者的檢驗報告,均可至「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 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commen/fdsData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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