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台灣基進黨組織部主任李雨蓁遭中市選委會裁罰50萬,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聲援李雨蓁後,中市議會民進黨團今天加碼召開記者會,除批市府外還批選委會新委員蘇麗華竟在立委補選幫顏寬恒站台,行政不中立,如此如何能公正主持今年底的選舉?
據了解,李雨蓁案也扯出陳年往事,同屬立委第二選區選舉,前議長林士昌也被檢舉違反選罷法,第一次是顏清標因案入獄,顏寬恆代父出征補選險勝陳世凱,及接下來顏寬恆與陳世凱二度對決,兩案共罰100萬元,林士昌都低調未聲張。
前議長林士昌
市選委會澄清,立委補選是今年一月,而蘇麗華是新一任的選委會委員,任期是三月二日開始,助選時並非選委會委員身分。
台中市政府表示,台中市選舉委員會是獨立機關,隸屬中央選舉委員會,非台中市政府附屬單位,具體個案裁罰由市選委會審議決定,市府尊重選委會權責,非市府可介入指揮,呼籲相關人士勿刻意帶風向,捏造誹謗假造不實言論。
民進黨市議員周永鴻、江肇國、蔡耀頡、陳淑華、邱素貞等人聲援,指罷免投票當天「為何當天大媽可以攝影,雨蓁不能監票?」質疑台中市選委會重罰李雨蓁是「秋後算帳」。
綠營指控蘇麗華違反行政中立
民進黨多位議員並質疑,年底選舉,市府「球員兼裁判」,市府被質疑行政不公,如何讓人相信年底會有乾淨的選舉?罷免陳柏惟投票日當天,李雨蓁在臉書要求去監票,何罪之有?列舉的各種狀況也不見台中市選委會調查,各種狀況令人擔心會影響年底選情。
台中市選委會公布3月22日第124次委員會議紀錄指出,指台灣基進組織部主任李雨蓁在立委陳柏惟罷免投票日(去年10月23日)當天,在臉書貼文內容指出「各投開票所陸續傳出狀況⋯監票!監票!去監票!一起去保護鄉親的自由」,被4位民眾向行政院集中選會檢舉涉煽動反罷免並影響投票人的投票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50萬元。當時委員會贊成反對意見都有,最後投票表決五票贊成,四票反對,並附帶決議先保留,待請示中選會後再處理,事後中選會以裁罰屬地方權責,丟回市選委會。
市選委會表示,此案是投票日後後不少民眾上行政院長信箱、中央選委會首長信箱檢舉,上級交辦事項;另新任委員3月16日走馬上任,上屆委員則在昨天卸任,中市選委會指出, 此案是舊委員會卸任前及新任委員會上任後,兩屆委員會所作的決議一致,如果受處分人不服,可以提行政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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