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新竹縣老舊機車目前有67,000多輛,為配合環保署汰舊補助政策,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4月8日公告「111年度新竹縣機車汰舊及低污染車輛補助辦法」,新購電動機車有加碼補助。汰舊+新購電動機車,新竹縣民一般民眾最高可領取1萬4,300元、低收入戶最高可領1萬5, 300元補助,無購新車計畫只淘汰老舊機車也可享有補助。
環保局表示,老舊機車(96年6月30日以前出廠)須經常維修且排放空氣污染物也較多,縣府今年編列200萬元辦理汰舊機車,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也呼應汰舊政策,提供300萬元加碼補助金。
若單純辦理淘汰老舊機車,一般民眾可領到1,000元補助,低收入戶可獲得2,000 元補助金。民眾另外可上環保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申請中央每輛2,300元汰舊補助。
在新購電動車部分,經濟部工業局可申請每輛7,000元補助,另外,新竹縣政府編列320萬元,補助購買重型電動機車每輛4,000元、輕/小型電動機車每輛2,000元。
環保局長朱振群表示,新竹縣也研究加發溫室氣體減量獎勵金,補助對象同樣是老舊機車淘汰後換購電動機車者,這項獎勵目前送核中,未來將由環保署統一發放。
環保局指出,111年度汰舊換購低污染車輛補助施行期間,從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對象為新竹縣民,補助期限可追溯到今年1月1日。申請機車汰舊補助者,請在期限內(12月31日之前)完成車輛報廢或回收;申請新購電動機車補助者,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申請補助者應於112年1月5日前提出申請(以郵局戳章日期為準),逾期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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