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經思考一生中面臨的所有威脅?尤其是這個社會充滿了潛在危險。除了擔心意外事故或身體攻擊,想想人在公開演講、面試工作和戀愛關係中所經歷的焦慮。若要理解這些反應的本質及它們與憤怒和敵意的關係,就必須思考它們的發展歷程。
小時候,我們害怕雷電、動物和高處,但長大後,我們意識到自己更容易受到心理傷害,包括被控制、侮辱、拒絕和阻撓。我們習慣將這些心理攻擊的威脅程度與身體遭受危險劃上等號。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的人際關係問題涉及他人,他們不一定對我們的生存構成威脅,但仍然會造成相當大的心理痛苦。無論危險的形式或痛苦的性質如何,我們都會求助於祖先尋求生存和避免身體傷害的策略,也就是戰鬥、逃跑或僵住。小孩遇到大狗或學校裡的小霸王會感到焦慮,不是在原地僵住,就是採取逃跑及求助行動。然而,如果他被困住,他可能會被迫戰鬥。
焦慮還是憤怒?
無論是尖銳工具帶來身體疼痛還是尖刻文字帶來心理痛苦,個人都會自動準備應對攻擊。前者造成的是局部而有限的疼痛;後者引發的是非局部和無形的痛苦。兩者的共通點在於個體都會受苦。心理「傷害」會產生與身體傷害一樣強烈的痛苦,這種感受以許多與身體疼痛的類比來表達,包括:被傷害的自我、受傷的自尊心和受創的心靈等等。由於身體疼痛帶來不愉快,人會不遺餘力地防止身體損傷並維持生理機能。同樣的道理,人會不遺餘力地避免被羞辱或拒絕,也凸顯了心理痛苦的重要性。受害者可能會進行身體或口頭報復,也可能會縮進自己的世界,照料身體或心理的「傷口」。
哪些因素會特別導致焦慮或憤怒?我們對威脅的反應取決於如何運用一套準則,這準則可以平衡我們察覺到的風險與應對威脅的信心。大腦迅速計算,評估因威脅而造成損害的風險是否超過我們用來降低攻擊的資源。如果我們估計損害將超出我們應對它的能力,就會感到焦慮,不得不逃避或遠離威脅。如果我們推測自己不會遭到無法承受的損害,而且抵擋得住冒犯者,我們更有可能感到憤怒並準備反擊。在緊急情況下,大腦會自動計算,可以在瞬間完成;它們不是反射性思維的產物。在某些標準情況,像是有頭公牛暴衝而至,足以引發即時警戒反應。其他情況,特別是與人的互動,可能需要更長處理時間。我們對潛在傷害或風險以及應對資源的評估可以同時進行,然後將它們整合起來,擬定適當的應對策略。
不妨看看這個例子。你見到一個人走過來,對方正揮舞一根棍子。如果你認為他會傷害你(他塊頭比你大而且看起來很生氣),你會感到焦慮。如果你有信心處理好這種情況(他看起來個子比你小而且沒有自信),你的注意力就會集中在他的脆弱性,並調動資源來解除他的武裝或擊退他。通常你都能蒐集到足夠訊息,可供你立即評估受傷風險是否高過抵禦攻擊的資源。如果你不擔心自己是脆弱的,可以考慮他的行為是否正當。儘管你可能有些焦慮,但主要還是會覺得憤怒,可能想要懲罰他並解除他的武裝。
同樣地,在一般非暴力對抗中,你對自己和對手脆弱性的判斷會影響你的反應。此外,你將迅速(不一定準確)計算反擊和懲罰對手的利弊。即使你發動攻擊並有信心獲勝,也不一定會堅持到底。你會評估究竟是反擊(通常採取口頭形式)還是壓抑報復的衝動符合你的最大利益。例如,一位妻子決定不再與丈夫比賽誰比較大聲,因為她從過去的經驗得知,吼回去只會導致更多爭吵,最後可能引發人身攻擊。所以即使她繃緊肌肉,握緊拳頭,有股朝他尖叫的強烈衝動,為了不讓衝突升級,她還是竭力壓下衝動。
在日常生活中,最有可能困擾我們的情況會導致心理而非身體痛苦。當我們被他人貶低、欺騙或怠慢時,就會想要報復。這類情況會激發我們發動戰鬥。一般來說,我們最關切的「錯誤」是那些侵犯到自身權利、地位、個人領域或效能的外力。我們期望自由、聲譽以及對親密關係和支持的需求都能得到尊重,干擾或威脅到這些價值觀就是一種冒犯。許多這類錯誤不是基於實際的違規或違法行為,而是基於特定事件的含義。
鮑伯是二十五歲的推銷員,儘管沒有遭受明顯冒犯,他仍會不時表現出一種特有的憤怒。他平常個性溫順,待人隨和,但每當覺得受到威脅都會「發瘋」。通常,他一看到警察就會提高警覺。當他在商店裡應付愛管閒事的店員、妻子詢問他把錢花去哪裡,或者他躺在病床上被醫生包圍,都會緊張起來。
遇到上述這些情況時,跟他互動的人其實不太可能貶低他,而他卻因為可能被貶低或被控制而感到困擾,因為他在權威面前感到脆弱。他決定在別人傷害他之前率先發動攻擊。任何人一旦被他認定是權威人士,似乎就會侵犯他的自主權。首先,他會有一種窒息、無法動彈或虛弱感;然後他會變得憤怒,試圖透過攻擊假想冒犯者來「保護」自己。
鮑伯的觸發反應說明了另一個層面的情緒反應。對鮑伯這樣的人來說,警察代表具威脅性的權威;但對別人來說,警察象徵保護。鮑伯的脆弱體現在核心信念中:如果我給他人留餘地,他們就會壓制我。因此,只要他們向我施壓,或者我認為他們會這樣做,我就必須與他們抗爭。
許多威脅和傷害可能是我們過度敏感的結果。大多數人對於惱人行為都有自己認定的類型,而且對它們特別敏感,但親友就不會為相同行為感到苦惱。有些人和鮑伯一樣,對權威人物的反應就好像對方會懲罰他們,而不是指導甚至保護他們。也有些人遇到別人想尋求協助或只是借個東西,可能會認為自己正遭受對方強迫或剝削。還有一些人「容易受到侮辱」,往往將他人的善意玩笑過度解讀為言語攻擊。更有一些人容易覺得被拒絕,並且一輩子都在評估每一次互動(「她愛我,她不愛我」)。我們的反應通常較少基於對方的真實意圖,而是基於對方的行為給我們何種「感覺」:被控制、被利用、被拒絕。我們為事件附加意義,感受就是在表達這樣的意義。
確認特定事件的含義並不難,只需簡單問問自己:事件發生後,在受傷浮現之際或之前,腦海裡閃過什麼想法?這種自動化思考—對事件的解釋—揭示了冒犯的含義。以下列出這些事件和自動化思考的範例,來源除了接受治療的患者,也包括其他接受過認知反應訓練的人,他們透過訓練學會追蹤令自己苦惱和生氣的情況。
本文摘選自《忿恨的囚徒》,方舟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