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議長候選人咆哮員警事件持續發酵,市議會16日召開「88槍擊案」專案報告,因大會主席裁示,要先報告議員咆哮員警案是否妨礙公務?以決定公布錄影帶與否,市警長方仰寧答說,已函送地檢署,偵查不公開。國民黨團則認為事關公益,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布錄影帶並不影響檢察官偵查。
議長參選人咆哮員警案發生於今年12月7日晚間,某議長參選人是到中正派出所報案,指被網友霸凌是黑金,要求警方處理,未料引發所謂「咆哮員警」風波。
國民黨團書記長蔡育輝在專案報告中播放大會影帶說,當時主席郭信良議長裁示,保全錄影帶不被銷毀,如認無失當,則於16日『88槍擊案』專案報告前,公布錄影帶與本會議員,以示清白,如認有違法,已列入偵查成案,則尊重偵查不公開,無須公布,全案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蔡育輝詢問方仰寧局長,大會通過決議就應遵守行政立法分立原則,到底檢察官偵辦了嗎?方局長不要避重就輕,不要成為司法警察介入的不當行為,不要成為第二個爐碴案,市長選舉結束才公開,掩蓋事實真相,若檢察官只調帶並沒偵辦,就跟大會決議不合,為了司法警察公信力,以及百姓公益,應公布。
蔡育輝表示,立法機構尊重檢察官辦案,但政府資訊公開法基於公益要公開,身為民代要作為人民楷模和表率,民代到派出所咆哮員警妨礙公務,議會決議要真相,這決議違反甚麼法令?地方自治法規定議員可以開專案報告,身為行政機構警察局長能不公布嗎?不要以偵查不公開當藉口。
市議員蔡淑惠則詢問二分局長朱信憲,十二月七號晚上九點多,有人到派出所報案嗎?分局長答說是一位議員,再追問,這位議員是否因咆哮員警妨礙公務,驚動高層要二分局長親自帶著偵查隊長到派出所處理?若當事人沒妨礙公務就公布錄影帶,若有妨礙公務就請檢察官偵辦?現在這個議員用她的側翼攻擊她,難道還要影響檢察官辦案嗎?現在全台南市的基層員警都在看,高層如何處理此案是否挺基層員警?若未來這起事件妨礙公務不成立,就是鼓勵全民以後報案,都可以口頭報案,只要不高興就可以咆哮員警,因為這些行為都不妨礙公務。
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當天他有接到該議員的電話,有請分局長到場,這是對議員相對的尊重,當事人有指責警方辦案不積極,議員是被害者的身分,對警方辦案有期待,有點情緒發洩這可以接受。警方尊重議會的決議,保存的光碟函送檢察官參辦,是否步妨害公務,警方未敢擅專,全案由檢察官來認定。
方仰寧強調,他不希望因為此事分化他和基層員警的感情,現在網路已說他不支持基層辦案。他不能損害別人的名譽,警方必須依法行政,行政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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