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隨著科技進步二次鋰電池已被廣泛使用,且其容量及功率皆逐漸增加以滿足消費者需求。需注意的是鋰電池內部具有高活性化學材質,具鋰電池商品在快速充電過程中容易產生高溫,可能導致電池自燃、爆炸起火等風險。
基於商品使用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將「二次鋰電池」列入強制檢驗商品,以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
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提醒,使用具鋰電池商品前,應認明鋰電池本體標有「商品檢驗標識」,充電時應使用原廠且無破損的充電線,避免周圍有易燃物品,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台南分局表示,應該避免在密不通風的環境進行充電,防止鋰電池過熱情形發生。
充電過程中若發生冒煙或異味,應儘速移除電源,避免鋰電池自燃、爆炸等情形發生。應避免一邊充電一邊使用的情形,且如長時間不使用,應將鋰電池取下,避免降低使用壽命。應避免在夜晚睡覺或長時間無人看管時充電,鋰電池充飽應儘速移除電源,以避免鋰電池過熱膨脹。應避免鋰電池遭受撞擊、擠壓、跌落或短路,鋰電池外觀如已有膨脹或破損情形時,應避免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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