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為達成淨零碳目標,持續推行運具電動化,新北市環保局今(31)日公告112年度電動機車補助方案。除持續以往補助新購及淘汰1-4期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各4,000元及9,000元外,特別提高二行程燃油機車汰舊換購補助金額最高至每輛1萬元。
此外,112年補助方案特別針對新北市10年以上(96年7月1日~101年12月31日出廠)之5期老舊燃油機車提供8,000元汰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更有早鳥加碼,前7,000名申請汰舊換購二行程及1-4期老舊燃油機車者,每位還可再補助8,000元。
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補助方案若加上中央經濟部每輛最高補助7,000元,新購電動機車每輛最高可申請11,000元補助款;若為汰舊1~4期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除環保局及經濟部補助外,還可再申請環保署補助淘汰1~4期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獎勵金3,800元(含機車報廢獎勵金2,000元、車體回收獎勵金300元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獎勵金1,500元),每輛最高可申請28,800元補助款。
程大維表示,新北市111年度老舊機車汰舊數、電動機車增加數及電動機車設籍數均為六都第一,但燃油機車數量仍高居全國各縣市之冠,由於新北市移動污染源主要污染排放物為氮氧化物(NOx)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其中50%係由燃油機車為主要排放來源之一,為持續改善本市空氣品質並加速民眾汰舊10年以上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
除持續原本1-4期老舊機車補助方案,112年特別規劃提高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最高之二行程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金額,並針對本市燃油機車占比最高且達10年以上具污染之虞之5期老舊機車亦提供汰舊換購補助,期能加速高污染機車汰舊,以提升本市電動機車占比,逐步達到運具電動化及淨零碳排目標。
環保局指出,本年度補助方案預估可減少5萬輛老舊燃油機車,電動機車總數預估由9.6萬輛提升至12萬輛,使新北市電動機車占機車總數比率由4.2%提升至5.3%。並提醒申請補助車主須為新北市民且購買電動機車時已設籍新北市滿一年,另向新北市經銷商新購電動機車發票日期須為112年1月1日(含當日)以後且汰舊之燃油機車車籍須為新北市,均可追溯辦理。
環保局呼籲,請仍持有10年以上燃油機車的市民朋友把握機會,踴躍響應新購或老舊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另如為中低收入戶,無論新購或換購電動機車均額外加碼補助1萬元,一般民眾新、換購各限額1萬2千輛,中低收入戶則不限額。由於補助名額有限並依收件順序至額滿為止,請符合資格民眾立即至環保局網站補助專區下載申請表格,依線上申辦系統流程完成申請。
更多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