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歲末年關將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製造業、營造業、家事服務業、餐飲業等各行各業,在歲末年初面臨人力短缺之際,許多雇主會透過各種管道尋求短期人力,如果未詳查身分就僱用他人所申請的外國人,甚至誤以為只要持有合法居留證或留學生,即可在台工作,其實都已屬於非法聘僱,可能面臨高額罰鍰,千萬不可忽視。
新北市截至111年底非法聘僱移工最常見的違法類型,以「僱用非法逃逸移工或他人申請的移工」佔39.69%為最高,其次是「外國人未經許可非法工作」佔22.84%,第三是「非法容留移工」佔13.30%。提醒民眾及雇主,如有聘僱外國人的需求,應徵時務必牢記「查核問」3步驟慎防僱用到非法外國人觸法,得不償失。
第1步:查驗—至「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網址:https://reurl.cc/zWD0Xe)查驗外國人所提供的居留證或工作許可正本,是否為假證件,並請記得拍照留存。第2步:核對—記得現場確認,證件照片與應徵的外國人本人是否相符,以免遇到冒用他人證件來應聘的事情發生。
另第3步:詢問—現場務必要詢問外國人身分,千萬不要誤聘「他人聘僱的移工」或是「來台觀光的外籍人士」。外籍學生須查驗外僑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證;新住民雖免申請工作許可,但仍須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才能真正核實身分。
勞工局提醒別認為沒給外國人薪水,就不算僱用,但不管是友誼的幫忙、以為用打工換取食宿不會違法,均已構成非法容留,依然觸法。有關更多聘僱外國人相關法令,可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www.wda.gov.tw/),市民朋友如對移工身分確認或工作範圍有疑義,可向內政部移民署(02)2388-9393查詢,或來電勞工局外勞服務科(02)8965-8696洽詢,以獲得相關法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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