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歲、從事網路商店拍賣的謝慧琳小姐,最近遇到了一件讓她覺得幾乎是人生經歷中最離譜的事情,那就是她平常固定往來的銀行帳戶,金融卡提款、領款、匯款等功能全數被銀行給停止,不論如何向銀行解釋、爭取恢復正常運作,卻始終都無法順利如願;主要原因在於她多次從自己所開立的不同銀行帳戶之間,頻繁小額資金轉帳所致。謝慧琳感到相當氣憤難平,因為自從銀行開始提供網路銀行服務後,自己的理財方式,便習慣透過不同帳戶,擺放不同用途的資金,並且當必須提領出來使用時,為求能夠多省一筆提領手續費,往往會先把錢匯到家中樓下提款機的那家銀行,再提領出來使用,多年來的操作模式均是如此,如今卻遭到銀行這般對待。即使她向銀行公會申訴往來銀行的惡舉,最後得到的回應只是告知銀行本身的立場與考量,建議另外找一家銀行往來,這樣的結果,讓她對一般民眾遭遇銀行不客氣待遇時的無助,有了深刻的體驗,而且感覺毫無招架之力。
#@1@#謝慧琳大學時就讀會計系,雖然功課談不上突出,就讀學校也沒有名校的光環,但在不斷的自我要求下,離開學校時努力考取丙級、乙級的會計師執照資格。由於曾在學校安排下,於求學期間至一間中型規模的私人會計師事務所實習,表現、互動也屢獲公司同事與主管肯定,有鑑於此,畢業後順理成章進入了這間會計師事務所繼續服務。「擔任助理會計,事情不但複雜瑣碎,工作時間又長,加上賺得的薪水也不成比例,做了一段時間下來,我真的很懷疑,這到底是不是我真正想要從事的工作領域。」謝慧琳說,畢業後開始做助理會計,5、6年下來,公司始終畫給她一張未來可以升任會計師的藍圖,卻一直讓她的工作內容停留在原階段按兵不動。長久下來,她不僅忙到根本沒時間交男朋友,甚至逐漸感覺自己的體力一天比一天差,對人生感到愈來愈沒目標;所以,她開始希望能夠有些截然不同的轉換,一方面重新找回動力的來源,另一方面也想多擁有些私人空間。
#@1@#畢竟專業的領域在會計方面,謝慧琳相當清楚自己若只是單純換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最後還是免不了會陷入相同的狀況,若想轉換跑道、挑戰不同的專業領域,則進入門檻又會形成過高的障礙,甚至最後可能還是無法滿足自己的興趣。於是,幾經思索之後,她毅然決定開始朝自己最喜歡的網路服飾拍賣下手,試著挑戰經營網路商店。由於平常沒有時間逛街購物,謝慧琳多數時間都是透過網路拍賣的方式添購行頭,因此,對於當中的獲利模式具有一定的認識,並且累積了不少優良買家的評分,在擁有這些基礎之下,相對為她提升不少交易的信賴度,對於她的生意帶來很大的助益。她回憶起經營網路商店之初,不禁感嘆地說:「沒想到興趣也可以跟工作結合,特別是看到帳戶進來第一筆錢的瞬間,真的讓我心裡頓時有股莫名的感動。」
#@1@#由於自己正式開始經營網路店面,加上過去累積的專業會計知識與經驗,謝慧琳清楚知道在收入無法穩定,甚至可能會出現入不敷出情況下,在金錢控管上必須格外謹慎,才能夠度過最艱辛的創業前期。所以,她便依據自己從小到大的理財習慣,把不同用途的金錢,像是生活費、儲蓄、保險、投資等放在不同的帳戶,有需要時,再集中轉到可省下提領手續費的帳戶,透過這些步驟管控個人的金錢動向。但怎麼也沒想到,這樣的做法卻引來銀行不客氣的對待。「我最不服氣的一點是,就算並沒有擁有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也不應該懷疑我是人頭帳戶,甚至不允許我用自己的方式去自由管理帳戶裡的資金。」謝慧琳接到銀行公會負責處理她申訴案件的專員回覆時,不斷強調自己在使用帳戶上的正當性,並沒有任何疑問或是違法的地方,但卻遭到銀行任意停止金融卡功能,還被懷疑自己所使用的存款帳戶,是被歹徒用來洗錢、轉帳的人頭帳戶,不僅損及個人既有權益,更有名譽遭到侵犯的感覺。讓她不禁質疑,難道說一般民眾遭遇銀行如此對待,只有選擇默然認栽一途?就連尋求銀行公會出面也無法討回公道。儘管謝慧琳多番抱怨,銀行公會專員仍表示,公會本身只是中介協調組織,並不具有對銀行的強制約束力;且銀行強調基於法令規定,監控到謝慧琳使用帳戶上有資金異常的狀況,不欲解除當前所進行的限制。因此,最後她只能摸摸鼻子忍下這口氣,並且決定再也不與這家銀行有任何往來。
#@1@#永豐銀行零售銷售處副總經理韓志宇表示,由於銀行本身具有資金中介者的角色,屬於政府特許經營的行業,因此在法律規定上,必須對民眾資金動向有一定的監控,而且監控的範圍相當廣泛。最主要的出發點,就是要杜絕可能產生違法的情事。以謝慧琳所遭遇的情況來看,其實正好凸顯銀行本身在內部控管上並未落實的地方,因此若向銀行公會申訴無效,又覺得銀行實在太過分,其實可以再向金管會銀行局申訴,善用政府資源替自己討回公道。「不論最後的結果如何,關鍵還是在於自己的權益究竟有無獲得保障。」韓志宇進一步指出,除了向金管會提出申訴之外,回歸到個人權益的層面上,最重要的還是在於未來該如何與銀行繼續往來業務。有鑑於此,不妨冷靜想想,在台灣銀行家數過多的問題,並非一天、兩天的事情,也顯見銀行之間在業務上競爭激烈的狀況,若對目前往來銀行感到不悅,不妨以此作為前車之鑑,另尋一家態度、服務品質上均能滿足個人要求的銀行往來,才能達到既贏了面子,也贏了裡子的效果。
#@1@#謝小姐與銀行間就使用金融卡之契約內容,若未就使用頻率、每次使用(如匯款、提款)之金額等使用方式加以限制,銀行又未接獲任何司法或警察機關之通知,指該帳戶為可疑帳戶而應加以凍結者,縱使銀行於使用契約中有銀行得就可疑帳戶自行凍結其使用之條款,該條款恐亦屬定型化契約之約定而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以致銀行今日所為實有侵害消費者權益之虞。故謝小姐權益若因此受損,應積極向銀行主張始能維護本身權益。而近來詐欺犯罪猖獗,許多民眾在不知情或不小心之下,讓自己之金融卡、銀行帳戶等為詐欺集團所利用,如有人遺失存摺及印章後未立即向警方報案處理(或未在第一時間發現遺失而未即時處理),亦未立即向銀行報失有之。另有依報紙所載之徵人廣告尋得工作後,輕易聽信公司之言,而將自己之銀行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予公司,以便為薪資匯款之用,直到銀行通知其帳戶因警方通報而凍結,始知發生問題,最後使自己成為詐欺犯罪之幫助犯甚至正犯而遭到偵查或起訴。因此,提醒所有消費者,無論在任何情形下,絕對不可輕易將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提供予第三人。而消費者若有如謝小姐一般,可能有頻繁使用帳戶往來匯款、提款之需要者,建議不妨先行告知銀行,說明帳戶未來可能使用情形及其原因,如此當可避免發生受一肚子氣後,卻只能換銀行往來之無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