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著想像一下:你自願到國際知名的耶魯大學,從事一項有關記憶與學習的實驗。此時此刻,你正坐在一間設備先進的實驗室裡,你的面前擺放了一部電擊器。這時,你跟另一位自願受試者一起抽籤,而後,決定由你扮演「老師」,受試者扮演「學生」。接著,你親眼目睹對方進入一個房間,隨後雙臂被綑綁著,坐在一張椅子上,這張椅子與隔壁房間的電擊器相連結。接著,負責該實驗的研究者告訴你們:「雖然電擊很痛,但並不會造成永久的傷害。」隨後你就被帶進隔壁的房間,坐在電擊器前面,靜待進一步的指示。
#@1@#此時,即使你無法看到另一位受試者,你仍能透過對講機跟對方溝通。接著,你發現在電擊器前端的儀表板上設有好幾種開關,從左到右一一註明:「輕度電擊」到「強烈電擊」,最後再到「致死電擊」。接著,研究者遞給你一張問題清單,讓你拿去考問隔壁的受試者,也就是那位「學生」。假使他答錯的話,你就在電擊器的儀表板上,依據指令按下按鈕,讓他接受不同強度的電擊作為懲罰;也就是說,當「學生」答錯的題目愈多,電擊強度就要跟著提高。這時研究者還特別告訴你,就算輕度電擊僅相當於十五伏特,即已令人感到疼痛,至於最高四百五十伏特的電擊,則很可能讓人致命。接下來,實驗正式開始:在起初五分鐘之內,實驗進行得很順利──你提出第一個問題,「學生」立刻輕鬆答對;你接著提出第二個問題,「學生」首度出現錯誤,研究者便指示你給予那位「學生」四十五伏特的電擊,這時,你不禁遲疑了起來。然而,研究者卻嚴正提醒你,必須忠於本項實驗的要求;他並且再次強調:「這個實驗需要你那麼做,請繼續!」當你面臨到這樣的壓力,你該怎麼辦?你很可能早已認出,此一實驗情境正是「實驗心理學」史上頗負盛名的研究:由學者斯坦利.米爾葛蘭姆(Stanley Milgram)針對「服從行為」,於一九六一年所做的經典研究。前述「學生」其實是由演員喬裝成遭電擊的受害人,隨著受試者「老師」在實驗過程中,逐次把電擊強度提高,「學生」也開始哀嚎,並懇求「老師」放他一馬。在米爾葛蘭姆正式進行實驗之前,曾經找了一批心理治療師徵詢意見,看看究竟有多少比例的受試者,會動用最高電擊去懲罰「學生」。詢問結果,這一批心理治療師皆認為,大約僅百分之四的受試者,會動用到三百伏特的電擊強度;而僅有約千分之一幾近心理病態的受試者,才會狠心啟動最高電擊強度。然而,等到實驗結束之後,米爾葛蘭姆驚訝地發現,在一般市民的取樣中,竟有高達百分之六十五的受試者,會動用到最高強度的電擊,亦即足以致命的四百五十伏特!原因何在?因為現場有一位權威人士指使他們這麼做!此外,更令人驚異的是,受試者直到被要求動用三百伏特以上強度的電擊,才有人開始想到要拒絕服從命令。
#@1@#有鑑於此,每當我跟企業領導者及其所屬工作團隊討論到「權力」議題時,我便會播放米爾葛蘭姆的實驗紀錄片給大家觀看,這正是闡述權力概念的最佳方式。也許正因為米爾葛蘭姆所做的實驗結果直指人心深處,令人大感震撼,以至於很多企業領導者均不願公開討論有關權力議題,甚至不願承認他們握有大權,原因是,他們擔心一旦露出爭取權力的樣子,就會顯得非常冷酷無情。事實上,他們很想釐清,「權力在握」是否就會讓他們陷入義大利權謀家馬基維利所指的兩難處境──選擇受人愛戴?或受人畏懼?無庸置疑,絕大多數的人都希望自己廣受別人的愛戴,然而,成為一位好的領導者,也意謂有時難免會受人畏懼。另一方面來說,假使我們對於權力無所畏懼,並且,懂得善加運用權力,就更能獲得大家的愛戴。所以,我們該如何在不動用威脅或懲罰的狀況下,讓別人願意服從我們的指示呢?我們該如何制止自己濫用權力,以免造成極端的後果?答案是,我們只能想盡辦法讓大家認同我們的理念,並進一步分享我們的價值觀及信念,最後達成我們一致想要追求的目標。誠如學者約瑟夫.奈伊(Joseph Nye)曾於他的專著《柔性權力》(Soft Power)一書中指出:「假使領導者本身的價值觀是大家所認同的,就不須耗費太多時間在領導上。」對此,大多數的領導者均有所體會,認同自己的權力基礎必須建立在員工的心悅誠服之上,而不是一味動用威脅或制裁的手段。所以,企業領導者必須優先博得大家的信任與認同,並且激勵大家必勝的信心;換言之,光握有指揮權並不足以成大事,領導者還必須展現大權在握的威儀。
#@1@#政治學者約翰.法蘭奇(John French)及伯特倫.雷文(Bertram Raven)曾於一九五○年代末期,針對權力的各種類型,提出一套分析架構,這也正是我為企業經理人及領導者解說權力概念所參考的主要依據。此一完善的架構,禁得起時代的考驗,儼然為權力的因果關係,提供了一個可靠且有效的方法。根據法蘭奇及雷文的分析架構,將權力區分為以下五種類型:「獎賞權力」:領導者握有分配獎賞的權力,比方說,財務紅利、股票分紅、審核考績,以及晉升機會等。此外,領導者也能根據員工的表現好壞,或服從與否等,撤除獎賞,以示懲罰。「強制力」:企業領導者動用強制力,讓員工或團隊成員清楚知道,不服從的話,勢必會遭到譴責、降職或調職等懲罰。換言之,在作風強勢的領導者之下工作的員工,之所以努力做事,並非出於個人企圖心,或對工作的熱愛,而是擔心工作不保。「法定職務權力」:此一類型的權力,攸關領導者的職銜,依本身在企業組織內的層級高低而定,領導者可能握有:聘僱或解聘員工的權力、改組業務分工以至部門分工或團隊分工的權力、決定要不要改變營運策略的權力。「專家權力」:領導者若握有此一類型的權力,就會樂於將他的個人經驗、技術、建議或才能,一起跟大家分享,所以,只要有人需要,他就會義務提供技術上的建議、忠告或特殊訓練,也就是說,此一權力來源乃是立基於知識與技術的專長。「人脈關係權力」:此一權力來自於我們所營造的人際關係。具有人脈關係權力的人,也擁有高度的自我意識,能發揮彈性的人際風格,保持明確的人我界限,並培養安全依附關係。
#@1@#很多領導者自認欠缺領袖魅力,因此,總認為自己影響下屬的能力有限。比方說,一位案主對我說:「我不是威風八面的領導者,我無法在盛怒之下,跳起來拍桌大罵下屬,那會讓我感到不自在。」其實,這是很常見的想法,時下大多數領導者所仰慕的典範,公推熱情洋溢、魅力十足的業界翹楚,例如:史提夫.賈伯斯、理查德.布蘭森,以及微軟執行長史提夫.包默等人。但是,話說回來,誠如我告訴這位案主的,更重要的是:確認你自己的專長所在,肯定你為企業所帶來的附加價值,並保持開放、誠實、真誠、可信賴的態度,盡力分享你的自我信念,表達你勢在必得的自信,一定就能達成目標。因此,無論具備什麼樣的人格特質,企業領導者必須堅信自己一定能妥善領導下屬,並激勵他們的鬥志。前述五種類型的權力,正好符合政治學者約瑟夫.奈伊近年所提出的「權力格陣」(power grid)。奈伊曾於前美國總統柯林頓主政期間,擔任國防部副部長一職,他主張應將權力內涵大致分為兩種:「剛性權力」(hard power)及「柔性權力」(soft power)。所謂「剛性權力」,是指動用威嚇、脅迫或制裁的手段來達成其目的;至於「柔性權力」,則是「透過領袖魅力,而非恫嚇脅迫的方式,達成你的目標」。從前的領導者,比較適合運用「剛性權力」,但如今,業界大多透過傳真、網際網路、電話及衛星辦公室等處理業務往來,領導者難有機會親眼看見,或親身接觸到他們理應管理或施加影響力的人員。換言之,運用「柔性權力」,對於當今企業優秀領導者的績效表現,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1@#前述學者米爾葛蘭姆在實驗情境中,強力脅迫毫不知情的受試者,對另一個人施加電擊的懲罰,他從中發現,愈接近權力者,就愈容易順服;也就是說,距離權力的遠近,正是決定受試者要不要順從的關鍵所在:只要「老師」遠離那位權威人士,亦即研究者(正好離開去別的房間,或正在講電話),就愈不可能順從指示去施加電擊給另一個人作為懲罰。由此可知,凡是掌管國際企業、擁有全球商務合作夥伴,或只是想去影響公司裡另一部門的領導者均須了解,就大多數情況來說,我們不可能透過強制或「剛性權力」去影響跟我們相距半個地球以外的人;也就是說,我們很難去影響公司裡其他部門的人,更何況擴大到全球化的企業規模?以微軟內部而言,當然也對「柔性權力」知之甚深,這是因為微軟旗下的大宗業務,均建立在跟外部合夥對象的關係上。相較於IBM來說,微軟並沒有那麼龐大的銷售人力,來販賣產品及推銷服務;微軟所仰賴的是「合作夥伴系統」之助,亦即由遍布全球的小型、中型、大型關係企業所構築的行銷網絡,負責代銷微軟的產品及科技服務,並給予消費者必要的售後服務、系統支援,以及建立解決方案等。這樣一來,微軟實質上擁有全球數十萬名銷售人力,其規模足以媲美競爭者。當然,微軟絕非運用強制或脅迫的方式,讓下游合作廠商代銷其軟體產品;相反地,他們跟合作夥伴建立極具吸引力的結盟關係,並從中獲得經濟利益,共創雙贏局面。連載完(本文摘自第6章:權力─你希望受人畏懼?還是受人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