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嘯對全球經濟的衝擊逐漸減弱,痛定思痛,全球各國都要求始作俑者的美國加強金融監管。因而美國國會乃提出金融改革計畫,要將受人詬病的每個漏洞都設法封堵。但在此法案中最受矚目、爭議也最多的,倒是「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的設立;究竟該設在過去不太重視消費者保護的聯準會之下,還是單獨成立,由總統直接任命局長,參眾兩院各持己見。但不論何者,均顯示金融海嘯後美國政府對消費者保護的高度重視。對此最為關切的,當屬國會金融紓困監督委員會主席華倫女士,她痛切地指控,消費者權益宛如流落地下室的孤兒,沒人要也沒人在乎其處境。這樣的指控聽在我們耳裡更覺淒慘,因為迄今為止,我們連「消費者金融保護局」這樣的想法都沒有出現過,而我們的消費者飽受欺凌剝削的情況,絕不下於美國。幾年前的卡債風波,應記憶猶新,那就是典型的政府與金融機構狼狽為奸;在沒有任何監管防弊的情況下,放任發卡機構以高出市場利率8、9倍的利率向廣大的消費者進行高利貸,引誘無知的青年甚至孩童,肆意刷卡消費陷入其圈套之中,製造出無數不知如何是好的卡奴。直到今天,我們還沒有設計出有效保障消費者不受盤剝取利的發卡制度。
#@1@#金融海嘯引爆的雷曼連動債,更是一個血淋淋的案例;政府對若干金融機構的過度放縱,讓他們可以採取不容於先進國家的手法,引誘大批無辜的存款者入彀,迄今也尚未見到合理的解決。在金融市場中,消費者原本就是最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乃至任人宰割的對象。現代金融操作手法之複雜詭變、日新月異,固然是重要的原因,業者與消費者之間所擁有的資訊不對稱更助紂為虐。但即使這些都無弊端,一般消費者仍然常受損害,根本原因在於交易成本的差異。當財大氣粗的金融機構與廣大而能力單薄的庶民大眾共同面對主管官署時,人數極少而家大業大的經營者與官員早已熟稔,常相往來,所需要的資訊十分充沛,而溝通交涉又輕而易舉,所以幾乎不曾負擔什麼交易成本,需求都能迅速滿足。反之,成千上萬、情況各異、財力薄弱、罕至官署的庶民大眾,不但資訊極度欠缺,溝通協調更是耗時費事,交易成本高得可怕。因而其需求多半受到忽視,任你百般求告也無濟於事。由此觀之,我們豈不更需要消費者金融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