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健保飽受好評,連美國的學者都讚不絕口,希望能設法移植。事實上,健保在台灣實施15年,的確功德無量,不僅生老病死之中,最令人畏懼的病苦,可以得到妥切的照顧;而且即使再窮、再弱,幾乎人人看得起病,再也沒有家庭因無盡的醫療支出而淪落苦海、掙扎難出。不過這可不是白吃的午餐,除了政府與雇主負擔極大部分之外,還有3成左右是直接從人民的荷包裡掏出來的。就是這一部分,最惹爭議。健保由於包含強烈的社會關懷精神,因而雖然每個人接受的醫療是相同的,但所得高者多付、低者少付甚至由政府補助,才使得弱勢者不虞無力負擔。然而一代健保的作法卻偏頗不公,既不計算非薪資所得,使許多富人依失業標準計費,又採取家戶人口倍數計費,使眷口負擔愈重者保費愈高,極不公平。戶長同樣月薪8萬,有三個無收入眷口者,其保費可能比薪資合計逾20萬而無子女的兩口之家還多一倍。若後者還有財產所得,不公尤甚。為了依何方式調健保費,終於讓此荒謬不公的收費方式大白於世,因而逼迫衛生署早日推動二代健保。由於民氣可用,本會期立院可能通過於101年實施,但一看新收費辦法,又令人氣結。
#@1@#如果一代健保是為富人護航,又欺壓眷口眾多的家戶,二代健保即搖身一變,成了劫富濟貧的羅賓漢,尤其要求全體單身者共同負擔全體下一代的保費,更興起「懲罰單身」的抗議。二代健保的確懲罰單身,因為收入相同的投保戶,不問家中眷口幾人,保費完全相同,多出來的眷口形同完全免費。不論楊志良署長如何苦口婆心呼籲單身者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或是引用醫學資料說明單身者易得精神病成為社會負擔,此一過度歧視單身的方式卻不足取。有一個折衷之道或許可杜悠悠之口,那就是採取簡單的「個人總所得制」,不問所得高低,一律依相同費率計費,但金額低於基本費,如300元,則依基本費。於是,四口之家除了戶長依率計費,其他三個眷口每人至少要付300元,單身者的不平之鳴即得以減輕。同時,由於數百萬眷口自行負擔基本費,全體投保戶的平均費率可明顯降低,單身者立享其惠;連帶地,雇主的負擔也可以減輕。如此更公平、更合理的制度,方能使健保走向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