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打工,是展現獨立自主生活的重要象徵,不少人即使家境富裕,也堅持要出去打工。但是學生的打工所得,也要申報所得稅。未滿20歲的學生,打工所得一定要併入扶養父母或兄姊的所得,一起申報所得稅。如果是已滿20歲的學生,則可以選擇被扶養或單獨申報所得稅。選擇的關鍵有2,一是打工所得的高低,二是就讀大學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權益。
#@1@#很多學生勤於打工,並選擇到餐廳、KTV等待遇不錯的地方工作,所得甚至高過一般上班族。這時候如果選擇被父母或兄姊扶養,可能會墊高父母或兄姊的稅率及稅額,反而是單獨申報所得稅,較為有利。不過,要注意的是,學生單獨申報所得稅,會喪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權益。因為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列報權益,是考量到父母扶養就讀大專院校子女的負擔。若是大學生單獨申報所得稅或讓兄姊或祖父母扶養,都不能享有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權益。另外,很多父母從小就幫子女存款,子女的利息所得可能也會很高,這個時候被父母扶養的話,假設父母的利息所得也很高,每一戶27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可能會不夠用。或是利息所得太高,吃掉購屋貸款利息支出扣除額,這個時候打工的學生就可以考慮單獨報稅,以享受較多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或是讓父母擁有較高的購屋貸款利息支出扣除額。這些都是學生打工族,考量要被父母扶養或是單獨報稅的重要關鍵。
#@1@#相較於一般受薪上班族,軍教人員的薪資免稅,而且可以被配偶列報扶養,享有免稅額和醫藥、保險費等扣除額的權益,相對有較多的節稅空間。但是如果有利息、股利等所得,還是要一併申報。如果是單身的軍教人員,假設利息、股利所得很高,達到要課稅的標準的話,可以考慮列報扶養父母或弟妹,以降低稅額。另外,有很多人看上軍教人員的薪資免稅,爭取扶養其子女,但財政部認為,軍教人員的薪資既已免稅,其子女再被他人扶養,等於享有「雙重免稅」,因此規定,除了可被父母扶養(父母一方為軍教人員,另一方不是,或是雙方都是軍教人員,但薪資以外所得很高,仍須報稅者)外,不能被其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親屬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