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張保單,可以三代受益,將會提供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莫大的保障,但該如何選購,才最具備經濟效益? 俊龍是位育有1子1女的上班族,由於承接上有雙親及下有幼子的雙重責任,他有感於明天及意外不知哪個會先到,但又怕投資會將辛苦所賺的錢流失,近來聽聞壽險業務員燕清跟他介紹三代保單的概念,既可以自己活著固定每年領生存金,即使自己不幸身亡了下一代還可以繼續領,不僅有紅利可分又有保障,讓他心動不已,但俊龍不太清楚三代保單有哪些特色,心理不免疑惑「會不會變成投資不賺,反而賠了夫人又折兵?」 以往的壽險保單大都要等到被保險人身故才能領取保險金,很多民眾付了許多保費但用不到而感到不划算,因此,許多保險公司開始規劃三代同堂保單,來補足民眾的需求,用一張保單,三代受益的概念創造出三代保單的價值。三代保單的解讀 所謂三代保單,就是父母、子女、孫子三代都可受惠的保單,這種保單的設計在提供保證利率,並在若干年後可以每年獲得常年收入,通常只要繳費期大約15或是20年期期滿之後,讓保單的現金價值與紅利不斷的累積,投保人可以享受保障到80歲以上,有些保險公司甚至保障到100歲。如果投保期間要保人有需要時,還可以部分提領支付開銷,若要作為退休用途,也可以等到65歲才領出,若要留給下一代,投保人可以選擇完全不領出,保費加紅利不斷累積,也可以當成是一筆遺產留給後代,所以才有三代保單的概念。 「這種保單基本上是還本型壽險商品,為分紅的儲蓄保單。」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資深副理盧彥志表示,投保人還可以加入附加保單,如醫療、意外險等,豐富其功能型,由於這項保單具有分紅的功能,每年還可以視保險公司經營績效領取紅利,保障又可以達到80歲以上甚至終身,具有終身壽險的功能。 很多人是基於儲蓄的概念,希望買張保單讓「子、孫輩」都可受益,因此,盧彥志提到,保單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具有「領回」、「彈性繳費」、「保額可彈性調整」的三大功能;二是要以小孩為被保險人;三是在小孩小時候就要投保。 這類保單大都具有定期還本且終身給付生存保險金的功能,要保人可依不同的生命週期需求,在被保險人不變的情形下,變更「受益人」範圍,最多可讓一家三代(父母、孩子及孫子)領到保險金,這類保單保障較少,重點是要保人活著可以用,身故留給後代一筆安養金。範例分析 舉例來說,若30歲的張媽媽為要保人,以0歲的兒子張小明作為被保險人,購買10年期、保險金額100萬元的分紅保單為例,首年應繳保費約為201,220元,繳了10年保費,總共繳了2,012,200元,她39歲開始就可以每年領取生存保險金40,000元,這筆錢可以用作張小明的教育金,假設張媽媽身故,再由張小明繼續領生存金和保單紅利,以作為創業基金。假設張小明於80歲身故,而他的兒子張小弟因為身為張小明的身故受益人,因此可領取身故保險金作為創業、購屋、退休等資金運用。如何購買才正確 分紅保單是透過儲蓄還本、複利增值對抗通膨的機制,滿足傳承三代保單的規劃。另外,分紅保單的紅利給付方式則包括現金給付、增額繳清保險、抵繳下期保費與儲存紅利利用定存利率生息四種方式,盧彥志表示,有些民眾初期經濟狀況較不好,想要在有限預算之下能保障充足又可能無法儲蓄金錢,此時可以利用紅利增額繳清,繳費期滿之後可能責任減輕,就要開始著重在退休規劃,此時可以將紅利領回,將保障提高。 台灣人壽資深區經理林玟政提到,透過還本儲蓄險或是變額萬能壽險來規劃也是不錯的選擇,不但可以兼顧保障與投資,等於是終身壽險或定期壽險的角度,又可以彈性調整保額,享有保障遞減、財富遞增的特性,假設投保100萬元保額,繳費期間每年領取保額的6%,即6萬元,繳費期滿每年領保額的8%,就是8萬元。 另外,投資型保險具有帳戶價值可提領,可以達到傳承三代的保單!林玟政表示,父母親可在子女小的時候,即以自己為要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在第二代還小的時候,第一代可以靈活運用保單,帳戶內的價值可逐年提領作為自身的養老金,當第二代成長茁壯開始具有經濟能力時,即可以將要保人契約變更成小孩本身,此時的被保險人以及要保人都是第二代,當第二代成家立業有了第三代之後,第二代可將這張保單的受益人契約變更成第三代。 不要輕言解約 投資型保險可以涵蓋保障、醫療、投資功能一應俱全,盧彥志提到,其同時又有增額保費的設計,有閒錢時可以加進來,沒錢時可以拿出去,但還是要考量客戶的投資屬性,由於投資型保單是由客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雖然可以由自己選擇投資標的換取較高報酬的可能,但也可能虧損,因為投資型保險即使是保守型的投資組合多少還是有風險性,因此較適合積極型,且重視資金靈活度的客戶 「如果繳費期間沒能力繳費,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申請減額繳清,建議不要輕易解約。」盧彥志提到,解約金大約是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八成,相對會損失一部分的金錢,假設30歲女性,100萬元保額,繳了3年603,660元保費,此時解約金只能領回457,450元。 其實,就是靠強迫儲蓄、保證固定給付的效果勝出!保證固定給付獲青睞,威盛保經董事長王信力表示,很多人會將保險用來作為儲蓄工具,或是利用保險商品來強迫自己長期儲蓄,多是因為將來可「零存整付」或「零存零付」的保險給付,這樣保證固定給付的方式較容易進行財務規劃又能對抗通膨。如果已經領取一筆退休金,倒可以將這筆錢,一次購買即期年金,並且利用「整存零付」的方式,每月領取固定的生活費,或是靠過去的積極性投資,或是還本型壽險的生存保險金,逐年領回一筆金額,做為生活津貼。 「切記,三代保單過程,要保人及受益人都可以做變更。」最後,王信力認為,一張保單保障全家還是要看需求,一張保單其實不夠,台灣人很多都是買儲蓄險,其實無形中保障層面較不夠,羊毛出在羊身上,還本型商品相對保費也比較貴,同樣3萬元還本主約或許保障只能買到10萬保障,但3萬保費買不還本或許可以買到50萬的壽險,因此民眾還是要依這自己的需求做好保單規劃。相關稅負規定宜注意 對於中、高資產者而言,如何在合法情形下,有效率將資產傳承給下一代,王信力表示,要保人及受益人一定要是父親,因為身故理賠三千萬不列入最低稅負制,可以藉此節稅。 「在做保單三代傳承規劃時必須需特別小心現行保險法及其稅法上的相關規定。」王信力特別提到三大節稅問題:1.贈與稅:傳承三代保單的訴求大部分都以還本型的壽險商品為主,因此於生存金的領取上須特別留意,當生存金的給付金額設計每年每人超過111萬門檻時,贈與人將面臨「贈與稅」問題;2.繼承:因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的關係,當要保人發生身故時,因原要保人身故關係,原規劃的保單將面臨「繼承權」等問題;3.遺產稅:因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的關係,依「最低稅負制」的規定,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000萬以上部分,必須列入基本所得額內課稅;即使每人擁基本免稅額(600萬),但最高的壽險給付也不得超過3,600萬元,否則將面臨課徵所得稅。 有些保險公司可以指定生存滿期金受益人是誰,由於無法約定年期變更受益人,因受益人變更必須被保險人及要保人都要簽名同意才可,因此,王信力也提醒民眾,為了節稅考量,千萬不能忘記做變更受益人或是要保人,尤其是第一次辦理變更,是在第三代出生之時,這時候,要把受益人從第二代改成第三代的名字,如此才可以避免萬一第二代身故,保險公司會把這筆錢給第一代,到時候可能會出現遺產稅或贈與稅的困擾,至於第二次變更,是在第一代身故時,此時把第二代被保險人,變更為要保人,這樣可以免除其他兄弟姊妹爭奪遺產的麻煩,且紅利分配才能順利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