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住宅案是政府未來要大力推展的主流,可望打破「有土斯有財」的房產投資觀念,問題是,民眾對這項新產品還是很陌生。國有財產署於今(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公開標售全台十二筆地上權,但結果不甚理想,僅標出五筆,引起外界對地上權標售熱度是否轉冷的質疑看法。不過,全球資產管理公司專案經理王維宏談到,今年一至三月的地上權標售金額為九十四.四億元,占全部土地成交金額的三二%,其占比更是近五年來新高。他認為,在政府全力作多,且大面積國有土地,或是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在處理公有非公用地,都朝向「設定地上權」的潮流下,地上權標售熱仍將持續。今年三大地上權住宅問世加上今年房市三二九黃金檔期,有三大地上權住宅案推出,包括高雄市美術館特區的「美邦ONE MORE」豪宅「使用權」案、昇陽建設在新北市板橋區的「昇陽寓見」案,以及原本預計四月推出,但目前仍在醞釀中,總銷金額高達一五○億元的「華固新天地」。不過,眾所矚目的「華固新天地」,是台北市最大的地上權住宅案,卻是「只聞樓梯響,未見人下來」,據了解,就卡在未來購買「華固新天地」地上使用權者的貸款問題。何謂「設定地上權」?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這些年,國有財產署為活絡國有土地資產,大力推行地上權開發案,也就是土地是政府的,但設定土地上面蓋房子的權利,故建商標到的是「土地開發權」,看是蓋商辦大樓,旅館、商場,或是住宅案。就政府來說,初期可以收到建商的得標金,而以五十年或七十年的租約期間,每年還可以收到穩定的土地租金,且現行標購規定是,租約到期之後,整棟建築物要無償提供給政府。地上權住宅每年要繳地租就建商來說,一般「所有權」的土地標購金非常高,而「設定地上權」案的得標金額比較低,建商取得土地成本比高低,而「得標金」也就是初期付給政府的「權利金」,之後,則每年按公告地價的三.五~五%,付「地租」給政府,不過,若建商蓋房子銷售後,會變成買地上權房子的人負責「付地租」。此外,所有權房子與地上權房子,在產權、繳地價稅或地租,甚至貸款成數上都有所不同,有意購買地上權住宅的民眾要搞清楚才行。中華民國估價師公會全聯會名譽理事長卓輝華談到,政府於一九九六年推動地上權案,大都是設定五十年的「地上權」住宅,可分戶貸款,但出現一個問題是,假設建商蓋的地上權住宅有二百戶,未來等五十年租約到期,政府要收回整棟大樓時,就要面臨二百戶住宅的收回動作,困難度較高。建商賣市價七折 貸款利率卻高因此,從二○○○年開始,又改成只有「使用權」的地上權案,等五十年租約到期後,政府只要面對建商一個人即可,但如此一來,住戶所拿到的僅是「使用權」,沒有實質產權可供銀行做設定抵押,不符合銀行法的不動產放款規定,很難在銀行貸款。一般來說,地上權住宅賣得比一般所有權的房子便宜,大約是市價的七折,就是要吸引購屋款較少的來買,問題是,一般房貸可貸到七成,房貸利率約二%上下,以「京站」為例,當初會熱銷,一方面是房市處於多頭,再者,開發的建商日勝生是以整棟建築物做質押,以產權信託給銀行,然後再由銀行分戶貸款給「京站」承購戶,而貸款利率約三%,但別以為增加一%沒多少,實際上,從二%至三%,增幅是五○%。卓輝華談到,由於「使用權」的地上權貸款不易,且利率高,影響民眾購買意願,財政部於去年九月三十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開放地上權案可「分割移轉」,以解決貸款問題。民眾可能感到困惑,什麼是「地上權」?什麼又是「使用權」?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祕書長于俊明談到,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購屋觀念是,台灣的房屋買賣是連土地在內,也就是同時有「土地所有權」及「房屋所有權」。而設定地上權住宅案則是有「房屋所有權」,但土地則只有「地上權持分(沒有真正的土地所有權)」;至於像「京站」的地上權案,是既沒有房屋所有權,也沒有地上權持分,有的只是「長期使用權」。地上權住宅的五大優勢于俊明並認為地上權住宅有以下幾點優勢,一、價格較周邊行情為低,購屋者相對容易進住精華地區,二、租金報酬率相對較高,三、日後移轉沒有土地增值稅問題,四、北市都市更新困難,擁有土地持分效益也相對有限,五、資產配置更具有彈性。不過地上權畢竟是有使用年限的產品,他表示,購置地上權的住宅要脫離「增值」觀點,回歸居住需求本質。而國有財產署已為貸款問題進行解套動作,民眾買不買帳呢?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根據最新「永慶房產趨勢前瞻報告」結果指出,雖然地上權住宅相對便宜,但七成一民眾仍不願意購買,且去年調查三成民眾願意購買,目前只剩一半。而會購買地上權的原因是房價相對低及位於精華地段,不會購買的原因,主要是房屋有使用期限及無土地產權為主。徐佳馨另就增值角度談到,過去幾年房市多頭,大台北地區房價漲幅有五成至翻倍以上,但幾個地上權住宅案的漲幅約只有一、二成,位於信義計畫區內的「台北花園」地上權豪宅案,是唯一房價超過百萬元的,但近三年漲幅,反而不如位於昆明街的「東京凱悅」的二成三。但隨著政府大力推動「地上權」案,有購買意願的民眾要注意什麼?徐佳馨表示,首先要搞清楚,想買的地上權案是屬於可「分割移轉」,還是不能「分割移轉」,這關係到銀行肯不肯放款,再者,房貸利率高低問題。公會爭取地租比率往下調第二應注意事項是「地租」往上調高的趨勢,卓輝華說,「買市價的七折,真的就便宜了嗎?」他說,因為承購戶除了第一筆付給建商的「權利金」外,每年還要付地租,以政府現在每年都調高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朝向與市價拉近距離,以地上權使用期限五十年的租期來看,最終付出的「地租總額」會很可觀,且利率也比較高,三十年期限(再加一次二十年期限)房貸總額,以及期初的權利金,可能約等於市價的八折或八五折。卓輝華認為,地上權住宅的售價若沒有打到六折,可能買「所有權」房子還較划算,因為,五十年過去了,所有權的房子還是自己的,且可享房價增值空間,但地上權住宅,五十年租約到期,房子要還給政府,剩餘價值將歸零,因而也影響最後五至十年的轉手性問題。不過,于俊明認為,政府若要樂見地上權住宅成為民眾購屋潮流,最好能逐年調低地租的徵收比例,以抵消政府調高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的力道,他說,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正發文向政府爭取中,若有機會調降,則地上權住宅還能受民眾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