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者常有不錯的點子,也慢慢招募不錯的團隊,唯獨就是資金問題,找了不少管道,天使投資人倒好找,只是投資部位大不了,希望找創投可以拿到大一點的投資額,偏偏又希望經營權能夠保留在自己的團隊手上,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新創團隊少年維特的煩惱創業的過程本身就一直為創造價值再進一哩路而努力,既然又要好又要不吃草,若可以創造經濟價值的話,舉例來說,或許只要改成加汽油,那就換個機器馬來騎就好,既可實現要馬好又不吃草的願望,又創造了新創公司的價值。傳統的公司運作模式傳統的公司法年久失修,有三分之一左右是用不到的,因為公司法規定了無限、有限、兩合及股份有限公司四種形態的公司,其中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相關規定沒太多人在使用,常用的也只是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兩種。若是創業者開公司的起步時,我們通常會建議採用設立有限公司的方式來滿足新創公司的營運需求,等到慢慢團隊到位了,需要將公司的規模改大一點時,才會建議由有限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有限公司相對股份有限較為簡單。有限公司比較是人的集合,相對上股東的和協性比較重要;股份有限公司是資金的集合型,公司制度面及賴以運作的機制比較重要。相關的差異可見附表,若是股東的出資額(股份)要移轉時,有限公司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股份有限則採股權自由轉讓原則,無需其他股東的同意。公司的經營權決定有限公司的相關決策不需要股東一起開會決定,只要股東的同意,由公司的董事掌握經營權,沒有股東會及董事會的機制,董事也沒有任期的限制,當選董事可以當萬年董事,因為有限公司的運作以人的和協性為主。股份有限則強調營運的機制,由股東大會選董事,董事再選一位董事長組成董事會掌握經營權,由公司法劃分何事由股東大會決定,只要不是股東會決定的事皆涉及經營,一律由董事會決策。閉鎖公司有限制 也多了彈性民國一○四年立法院佛心來著,公司法規定上加了閉鎖性公司的新工具,有別於傳統有限及股份有限的公司組織,閉鎖性公司雖然屬於股份有限公司,卻限制股東人數不超過五十人,並限制股東股份轉讓,不得公開發行,卻多了許多彈性的機制,例如傳統公司可以財產、技術(專利權)抵繳認股的股款,另外,閉鎖性公司增加經全體股東同意可以勞務、信用作為出資來抵繳股款。閉鎖公司 創業團隊的新工具換句話說,只要全體股東同意,創業者可用管理公司的技能及技術人員可以用提供技術勞務作為出資的標的,也可提供公司可以周轉的信用作為出資來抵繳股款,某些程度來說,解決新創公司創業過程中募集資源的困境,提供新創公司可以依此增加原始股東的持股,並增加可跟創投公司談判的籌碼。閉鎖性公司也可以發行複數表決權或有否決權的特別股,使創業者可不用投入資本的角力來保持經營權。私募公司債及公司發行新股只要董事會的決議即可,若章程有較低或其他方式的規定,也可依章程之便利方法來做。章程是投資人要審慎評估的文件閉鎖性公司的新措施,是便利公司經營階層運作,為創新創價製造更多機會,股東權利反而變得比較沒保障。若股東想要投資閉鎖性公司股份,不論買其他股東手上的老股或是買公司新發行的新股,可能都要仔細看看公司的章程有訂下什麼樣的條件,再來評估公司的未來性,評估閉鎖性公司的股份是不是適合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