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福部下令禁止藝人代言商品,引起演藝圈極大反彈。衛福部這樣的政策,也反映出另一個令人憂心的現象,小英政府所任用的少數官員,不是頭腦不夠清楚,發言不當,就是求功心切,輕率地提出一些未經熟慮的措施或政策。在國外,知名演藝人員代言產品十分常見。況且台灣的電視中不也常看到一些穿著白袍,打著中、西醫、牙醫或藥學教授的名號,代言藥物或醫療用品的廣告,怎麼不見衛福部先管管這些廣告?相信一般民眾對這些人的信賴度,遠超過藝人。同樣的狀況,在不動產經紀業也是如此。內政部地政司長期以來對於國人從事海外不動產投資,就一直想要頒布一些管理條例,但同樣的問題,個人曾私下請教過日本國土交通省業務承辦官員,他們的答覆是,目前日本政府對於海外不動產投資並無任何的管理條例。同樣的狀況,在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先進國家也是如此,因為他們都知道,這是一個全球經濟自由化的市場,政府只能管好自己的國內市場,國外的市場則有賴雙邊政府的經濟貿易協議。我們肯定主管機關對消費者的保護思維,但我們更要面對實務上的困難,因為海外可以投資不動產的國家,畢竟至少有上百個,且大多數從事海外不動產投資者,九○%以上為投資目的,真正自住或移民需求者僅占約五%的比例。也就是說,既然為投資目的,那麼這些投資者就應該為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任,該做的投資功課及該注意的交易風險,可說是樣樣馬虎不得。從衛福部禁止藝人代言醫療廣告到海外不動產投資主管機關研擬管理條例等,讓我們看到執政者及官員希望有所作為,但在此一希望實現前,消費者更要學會面對全球經濟自由化的市場,確實地為自己的消費行為負責任,現階段國內正在發生的樂陞科技案及TRF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案,才不至於一再發生。從事海外不動產投資,不要單只是以該國的經濟成長率做為投資指標,更不要把台灣不動產發展模式套用在不同的國家,就認為有機可圖,真正的評估方式,是要去了解該國市場的實際需求,因為決定投資表現的,是需求與供給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