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美國國會及國際人權組織舉行公聽會,打算以美國民意約束其大型企業如Google、雅虎、微軟及思科在中國違害人權的經商行為。去年,雅虎把記者師濤的電子郵件內容交給北京政府,師濤因透過網站將天安門事件壓迫民運分子備忘錄,寄給美國人權組織因而被判刑監禁10年。Google也同意中國政府將把有關台灣民主新聞、反政府言論與中國網民隔離;微軟1月也設立障礙,阻止在某日報上刊登批評政府言論的著名部落格曝光。思科系統被控訴幫助北京政府設立著名的「中國防火牆」,以全球最新的科技來監控網路資訊。美國資本主義及自由經濟的訓練到中國後,被中國龐大的市場利益打折扣,為了進入中國市場及順利營運,Google、雅虎、微軟及思科等大企業向北京政府低頭,配合中國的法令,利用網路監視人民資訊取得及發送。
#@1@#中國的商業利益的規模,對追求最大利潤的商人而言的確很難割捨。中國上網的人數一直高度成長,目前已到達1.1億人口,比1年前成長18%。雖然中國網路廣告市場尚待開發,2005年中國搜索引擎的廣告收入卻成長88%,金額達1.3億美元(約合新台幣41.6億元),占線上廣告規模約1/3,占整個中國廣告市場1%。從數據上可想像中國網路廣告市場潛力無限,未來3年根據摩根士丹利分析師預測,當中型企業開始把廣告預算移轉到網路,市場每年將以50%的速度擴張,因網路廣告需求龐大,也為其他網路相關業者帶來好處。因此,擁有龐大資金、技術及資源的美國網路公司競相擠進這個全球成長次快的市場,微軟於今年1月初,在中國啟動MSN搜索引擎的中文試用版、Google於1月24日首次在中國境內架設伺服器,以擴大美國基地電腦的服務能力、美國股票上市的新浪網,原本與百度引擎合作,去年開始以自有品牌iAsk提供搜尋服務,同樣在美國上市以北京為基地的搜虎加入搜狗的引擎服務,使用人數飛快膨脹。
#@1@#以往中國透過控制媒體來限制言論自由,很明顯地,現在則是以商業資源輕易地掌控企業以及個人的行為。對於全球性且同時具有傳播威力的線上產業,中國立法要求外國的公司必須要幫助中國監控言論自由以及政治上的異議分子,這也是在中國發展的必要條件。面臨每天企業競賽的高度壓力,美國各網路公司紛紛為中國市場的擴張折腰妥協。以Google為例子,當雅虎以及微軟順從地配合美國政府的檢查,Google曾經嚴厲的抵抗政府進入伺服器搜索人民資料,並且要求立法保護隱私權。到了中國之後,卻只能配合當地的法令,限制搜尋資料的自由,在某些空白的螢幕上標示著「此內容因地方法規移除」或是「此內容因版權問題移除」的字眼,並且經由封鎖Gmail(電子信箱)以及部落格來做自行管束。對於Google而言,沒有在中國架設伺服器,就等於是放棄了中國這個市場,因為美國基地牛步的資料傳送速度,使得搜索引擎完全失去了競爭力,低流量等於是失去廣告市場。但是,基於「提供不偏頗、正確及自由的資訊管道給全球人的誓言」,只能夠折衷做選擇,將有可能會觸犯法律或者是給中國異議人士機會犯法的管道給去除掉,只經營可以自由流通資訊的安全市場。中國本地企業的生存空間以及經營態度與國際企業截然不同,走在網路產業前鋒的當地企業,則是不斷的測試北京當局對於自由的忍受程度,以化整為零的策略在進行著。正如其中一位業者所言,現在並不只是媒體有傳播消息的能力,透過電子郵件以及部落格等方式,人民也有創造言論的空間以及管道,政府的管理則是日益困難。
#@1@#然而為了事業的發展以及生存,中國企業仍然必須要自我約束,例如當地的Podlook網站,是一個提供播客(Podcast)以及影像部落格搜尋的網站,在刊登連結之前,該公司會先以「中國防火牆」做測試,沒有通過檢驗的內容將會被取下。另一家土豆(Toodou)網站,員工以及其他播客的愛好者,自願花費許多時間在過濾網站連結的內容。對Podlook以及土豆而言,中國從無變到有,現在的情況已經比以前好太多,他們在等待中國的改變。播客(來自Ipod Broadcasting的合成詞)於2004年發跡,是一種個人或公司錄製及發播的網路電台。根據調查,截至2005年為止,美國的播客電台已有30萬個,在世界各地逐漸吸引眾多愛好者,許多人愛上這種輕鬆自在的新形式廣播,在中國,部落格及播客也快速興起。Podlook以及土豆的商業模式在中國成功的發展,中國新浪網近期也加入線上短片的服務,來提升市場的競爭力。播客在中國仍然是處在成長的階段,業者認為,在2008年北京奧運之前,北京當局將會通過開放3G手機的服務市場,到時候消費者將可以更輕易地從手機上下載影像以及聲音檔案,播客市場屆時將會起飛。而在此前提之下,無論是Podlook或者是土豆,都非常樂意幫助政府來管理網路世界。但是國際企業就沒有那麼輕鬆,面對公聽會,雅虎公司是如坐針氈,該公司以12種語言對21個國家發出4點聲明,將會與各方協商,如何在美國以外限制較多的國家執業,在法令下保護使用者的隱私權,保持網路內容的開放,使政府對於內容的限制的影響程度降到最低,以及加強與政府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