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世界第二大運動品牌愛迪達購併了全球第三大牌銳跑 (Reebok),造成運動市場的大震撼。愛迪達自從主攻100美元以上球鞋市場導致2003年在美銷售大幅衰退,這一次愛迪達以38億美元,併購美國第三大運動鞋廠商銳跑,積極擴展美國市場,就是期望在美版圖反映出其國際品牌地位,正意味著愛迪達打算跟一直占據龍頭寶座的耐吉 (Nike) 大打一場市場爭奪戰!愛迪達的行銷手法一向厲害,足球明星貝克漢就是該品牌的代言人,而在北美占有極大市場的銳跑,更是壟斷美國各大類聯盟,現在兩大品牌市場合併,對耐吉勢必造成莫大威脅。
#@1@#愛迪達是1949年成立於德國 Herzogenaurach,Adidas 的名字由來是摘取自創辦人 Adi Dassler 的前三個音節,所以在歐洲喜歡愛迪達的人可能還是比較多,因為他們是足球老牌。愛迪達從1970年開始成為第一個正式提供世界盃比賽球的贊助商 (之前的世界盃比賽就有用到愛迪達足球了,只不過沒有正式指定而已),他們在該年推出的Telstar黑白五角/六角形的皮製足球也是最具象徵性的足球,彼此的合作關係也一直維持到現在,愛迪達依然在本屆世界盃推出新的足球。而且從第一屆世界盃就有 Adidas Golden Shoe Award (「愛迪達金鞋獎」,頒給各屆進球數最多的球員)。另外從1982年開始還有個人獎 Adidas Golden Ball Award (「愛迪達金球獎」,頒給 FIFA 技術委員會選出每屆最傑出的球員),那金色獎盃的設計就是參考1960年愛迪達的 Chile 足球。不僅如此,愛迪達也贊助不少球員,很多國家隊明星,如貝克漢、蘭帕德(Lampard)、洛賓(Robben)、卡卡(Kaka)、巴拉克(Ballack)、列基美(Riquelme)、沙維(Xavi)、勞爾(Raul)、韋拉(Vieira)也都是穿愛迪達的足球鞋。可想而知,愛迪達和世界盃足球賽的淵源有多深厚。所以當世界盃足球賽如火如荼的展開時,愛迪達自然想跳脫出所有體育用品品牌成為球場邊引人注目的贊助焦點所在。相信沒有人不認得愛迪達的三條斜線註冊商標,在1949年成立的該年,愛迪達即登記了它的三條斜線做為商標。從那個時候開始,愛迪達就很積極的訴訟反對那些全球使用一條線或一條線以上的鞋子和服裝公司,來保護其商標權。一般說來,不論是運動鞋或運動服飾,消費者只要看到產品上有線條標誌通常就會聯想到愛迪達,因此只要任何產品上出現類似線條標誌,不管是一條、兩條或四條,就是愛迪達公司亟欲取締的目標。而此三條斜線註冊商標,很多球迷可能對其熟識度比對球員本身還了解。愛迪達最想要確信的就是它的商標條紋,不會因為和其他品牌太過類似產生混亂,而失去目光焦點。
#@1@#去年愛迪達就向美國法院提出告訴,指控美國 US Polo Association 公司和服裝設計師 Ralph Lauren 和 Abercrombie & Fitch Co. 公司在其衣服和鞋子上使用兩條線侵犯其三條斜線商標權。今年1月,德國科隆地區法院也裁決耐吉和德國服裝製造商 Tom Tailor 都侵犯了愛迪達的三條斜線商標。根據愛迪達的說法,耐吉和 Tom Tailor 設計的兩條線與它的三條斜線商標太相似了。在耐吉的案例中,是在工作褲的縫合處用二條橫線縫合,而 Tom Tailor 則是用了二條線沿著縫在夾克的袖子上。法院下令耐吉和 Tom Tailor 要停止銷售觸法的衣服,並且判處耐吉100萬德幣、Tom Tailor 50萬德幣的罰鍰 (計美金1261萬6000元)。之後,耐吉發言人 Joani Komlos 在聲明中表示其公司對法庭的判決感到失望,也會繼續上訴。Tom Tailor 的執行長 Michael Rosenblat 也表明法庭的判決只是嘉惠愛迪達壟斷對條紋的使用,並限制了時尚設計的可能性。但愛迪達反駁耐吉和 Tom Tailor,認為他們應該更清楚情況。因為這是德國法院從70 年代起對二個、三個和四個條紋設計違反愛迪達三條斜線商標的永久管轄處置辦法。這個有特色的標誌使得這個世界性的品牌有超過90%的商標辨識度。根據德國聯邦法院的說法,公眾對這樣知名和有特色品牌的印象和識別比那些還沒有建立起商標的來得強。因此消費者很可能就會被二、三或四條線和愛迪達的商標混淆在一起。
#@1@#在現今體育用品產業裡,競爭會因為大賽事而愈加白熱化和緊張。在超過40年裡,愛迪達三條斜線商標任意出現在各大賽事裡運動員的衣服上,而其他品牌的商標,卻只能限制大小在20公分以內,這都是因為那三條斜線已被認定是一個設計圖案,而不再僅是一個商標,就如同耐吉的勾勾或彪馬(Puma)的美洲獅。但是,就即將到來的2006年冬季奧運會,耐吉、彪馬(Puma)、the Pentland Group (Speedo, Ellesse) 三大廠牌採取了抗議反對愛迪達所有的優惠待遇。他們要求國際奧運委員會,改變給予三條線標記的認定。而國際奧運委員會,也推論出此三條線的全世界註冊商標,不應該再認定為一個設計圖案。因此,愛迪達現在也必須和其他品牌一樣在國際奧運委員會管理規範下,只限在運動員的衣服上使用20公分大小的商標。商標是公司最寶貴的資產,根據瞭解,各家公司花在廣告或形象維護上的金額每年高達數百萬歐元,最終的目的無非就是希望刺激市場買氣增加銷售量,因此對仿冒所造成的營業損失可說已達深惡痛絕的地步,所以一直到目前為止,愛迪達公司為了維護商標權,幾乎在全球各地都有訴訟事件在進行,也讓商標保衛戰更為火熱。愛迪達也深知目前民間消費氣氛低迷,但如今在併購美國第二大運動鞋廠商銳跑後,愛迪達很有信心,不論是酷炫的外型、商品的功能性還是包裝宣傳,絕對能夠在歐洲以外及美國市場擴展,有助其與目前美國第一品牌耐吉一爭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