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像一個深不見底的漆黑洞穴,吸納所有的東西進入;一旦入洞,任何東西即無法逃逸而出。我國的金融市場,也有許多看不見的黑洞,這些黑洞,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龐大利益,投資者無法從中看到正確與充分的訊息,而他們的金錢與權益,就這樣隱藏在深深的黑洞裡……。充滿黑洞的金融體制,就像是一張破網,無法支撐國家經濟的發展,更無法保障社會大眾的權益。這次「全民拚理財」的節目中,為各位探討我國金融黑洞的問題,主持人《理財周刊》社長梁碧霞邀請到3位來賓,分別是: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戴立寧,以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總經理詹彩虹。以下為節目的精采摘要:
#@1@#梁碧霞(以下簡稱「梁」):投資大眾把資金放在金融交易的市場裡,為的就是希望能夠從投資中獲利;而獲利的來源就是掌握與判斷真實的資訊,並做出正確的決策。在我們的金融市場裡,仍有許多訊息的黑洞,是投資大眾難以掌握的,如很多銀行談合併,所牽扯的利益很大,幾乎是雙方的高層決議說要「結婚」,就開始談合併的細節,然而,一般投資者較晚才能獲得訊息,這種訊息的取得並不對等。先請教張副主委,在這種合併過程中,為求資訊取得的公平性,金管會的角色為何?張秀蓮(以下簡稱「張」):一般訊息都會透過股市觀測站揭露,其實現在媒體業相當競爭,我們反而擔心媒體大作文章而擾亂市場,不僅部分媒體,只要對市場有嚴重擾亂作用,並有充分證據,可依照證券交易法懲處。有關整併的議題其實相當敏感,當併購雙方初步洽談時,消息很保密,除非談到合併的成功機率很高,才會讓金管會知道。梁︰戴教授你怎麼看在金融整併,金融管理單位扮演什麼角色,以及所遇到的困難?戴立寧(以下簡稱「戴」):金融合併像是男女雙方要結婚,到了金管會這邊,就像是雙方家長見面,所談的問題比較簡單,如何下聘等細節。真正的關鍵在於,雙方家長見面之前,也就是合併與被合併兩者要「情投意合」。何謂「情投」?就是客觀的環境讓兩者合併會有較大的功效;什麼叫做「意合」?就是主觀上合併與被合併的意願都很高,那麼要由誰來代表?這關係到公司是誰的,當然是股東的!但是想想,其實不盡然,在證券市場,股東往往是過客。股東看到這家企業有發展就買,不值得投資的時候就賣,真正關係公司的經營的良窳,除了股東外,就是公司的員工。我們在制度上忽略員工的重要性,員工沒有在體制內得到適當的尊重和注意,所以才會在體制外爭取。我們現在研究公司規範和治理的時候,公司發展時通常只重視出資者。張:回應戴教授,我們也相當重視員工的權益,有超過勞基法更多的訴求,會請合併與被合併的雙方共同討論要如何處理。梁:我們剛提到在整併的過程中,到底公司是誰的?我認為還是主要出資者,因為他們是公司的所有權人,畢竟我們無法區分長期或短期的投資人。我想請教詹總經理,金融整併的過程中,換股比例等資訊揭露,投資人是否受到保護,哪些現象損及投資人權利?
#@1@#詹彩虹(以下簡稱「詹」):談到併購的部分,投保中心在意的問題,就是是否有內線交易。假如有,我們會循法律途徑做適當處理。還有併購價格,現在有會計師專業人員、鑑價公司等可以提供客觀的參考。然而,鑑價公司是否具有專業能力與公信力,還是只因為跟這幾家企業往來密切?這些問題投資人看不見,可是主管機關看得見。他們的意見是否公平客觀,主管機關需多重審核,才能免除投資者對於這些鑑價公司和專業會計師的信任疑慮。梁:你們是否經常收到很多投資人申訴?詹:有時候,一整天的申訴電話都在忙線中,由於申訴內容很多元,也有主觀的因素,不過我們會從中去整理有用的資訊。今天金融問題會引起社會大眾這麼大的關注,是因為銀行是存款人的錢、保險費是投資大眾的保費,證券的資金是大眾投資用於公司營運的錢,這些錢都是社會財,不是大股東說的就算;這些錢是大眾把錢交出來,放到大股東口袋運用的!這就是我們為何如此慎重處理投資大眾的權益問題。梁:的確,服務業在10年前的產值,就已經占全台一半以上,去年金融服務業占所有服務業70%,因此金融服務業對國內經濟的成長有決定性的因素。現在金管會對於金融資訊的態度是什麼?張:我們致力縮小「資訊內部人」與「資訊外部人」資訊不對稱的狀態,就算很多訊息來不及發布,最底線要在市場開盤前揭露,讓投資人進行投資行為前有所依據。我們會對相關利害關係人監控,假設監控的資料異常,會主動移送檢調。梁:最近一、兩年,金控公司一直在做整併,有沒有發生關係人異常交易並移送檢調的?張:有案子正在檢調單位偵查中,不便說。其實有關於資訊正式揭露前,公司他們會盡量保密,記者若探聽到任何消息,就會披露給大眾。梁:一般公司的態度面對這些消息是既不承認、也不否認。不過,股價會先反映大眾對於合併的前景態度。戴:我對消息的揭露有不同的看法。絕對保密不可能,退而求其次,只要求資訊盡量公開。如果記者已經知道,把它揭露出來有什麼不好?讓同一時間裡,所有的投資人都知道。關鍵不在於揭露,而是揭露的東西是否真的。最怕有些人利用不存在的假消息,去創造個人利益;或是提前知道真的消息,去做內線交易,所以我們要懲罰和防範的關鍵在於「資訊是否流通」。總歸來說,陽光就是最好的消毒器!把它揭露出來,對所有投資人就公平了。
#@1@#梁:內線交易最難的是證據取得。戴:(笑)沒有調查前自然就沒有證據。梁:很多公司的持股比例過低,可是他背後的利益十分龐大。公司的管理者應要擁有一定的比率,還是要放手給專業經理人,不要擁有股份,也引起業界的許多討論。我想請教副座,你如何看待金融界的公司治理,是否夠透明化?張:談到公司治理,我們就會談到獨立董事,參考國外的做法。今年公布新的證券交易法修正案,正式把獨立董事引進,採行循序漸進的方式,明年開始資本額500億以上的上市櫃公司要進行分階段優先適用,至少要兩席。梁:請問教授,你認為獨立董事可以解決台灣目前公司治理的問題?戴:我倒認為應該思考的方向是,如何讓監察人發揮功能。若強制執行獨立董事會有3重危機。第1危險,投資人有可能認同獨立董事本身,因為「門面」好看而買它的股票;實際上,獨立董事是大股東指定,若不為大股東所用,何必指定獨立董事呢?此外,因為獨立董事是兼職工作,幾個月才開一次會,對公司治理了解有限,但是公司發生事情時,卻要他背負責任,本來有威望的人,卻落到陷入信任危機裡。這是第2危險。或者是公司聘請德高望重的獨立董事,卻在董事會裡大放厥詞,使得聘請獨立董事的人也面臨到經營上的危險。既然獨立董事有這3重危險,我們是否要三思而後行?張:剛剛戴教授所提出的狀況也的確時有所聞,獨立董事也是有正反的意見,目前還是在努力調整成適合台灣的方式。梁:其實我們的市場也正在成熟中,投資大眾開始放棄以短線價差為追逐的目標,把老闆的品德操守納入長期投資的考量。
#@1@#目前台商都積極到對岸發展,雖然我們的人和資金都過去了,可是後段的金融服務卻無法順利登陸,最近台灣的金融業者到越南設立分行,但是離我們最近的中國,卻還是停留在辦事處的階段。副座請談一下有關經續會在金融業到中國發展的討論結果?張:經續會對兩岸的討論很多,但沒有列到共識意見,列到其他意見。梁:現在的態勢是我們要和中國談,他不跟我們談;還是他們想談,我們不願意談?張:現在沒有共同與對等的窗口,所以並非只是意願的問題。梁:請教詹總,在未來兩岸金融交流日益頻繁的情況下,投資人的權益如何受到保障?詹:我想強調「權益不等於獲利」,不是我保護你,就保證讓你賺錢。至於兩岸問題對投資人的權益的影響,目前還看不出太大的差別,不過,要先讓制度確立好,再來考慮發揮機能。就好像我先前所提,保險公司的錢收的是大眾的保費,銀行的錢收的是大眾的錢,這個出資額不在大股東,可是大股東卻有權力去主導到海外發展。想想看,少數的股東收取這麼大的收益,萬一投資失利,大眾的還本保費卻可能拿不到了!這是一個需要正視的問題:跨國銀行一旦出事,哪邊的銀行要對大眾負責任?
#@1@#梁:我們希望大眾投資者能夠多了解投保中心的功能,總經理你希望投資者在什麼情況下,可到貴單位申訴,需要什麼要件?詹:投保中心是依據投保法,提供諮詢和申訴,如果投資者面臨的傷害不大,但不想找律師,我們也可以進行調處,只要登記、附個回郵信封,幾乎不收什麼費用。最重要的是,當金融市場有弊案、詐欺案件等造成20人以上的受害情況,投保中心會幫你做團體訴訟,仍然不用付律師費用。梁:你剛剛說的是投資人告知或申訴的狀況,是投保中心處於比較被動的狀況,請教貴單位是否主動了解有可能損及投資者的狀況,例如針對有異狀的公司,代表投資大眾去參加股東會?詹:我們平常靠證交所和櫃買中心提供消息,做實質審核,會透露給我們知道某些公司有特殊狀況,我們就會進一步關心;或是有些公司在談併購的時候,就傳出有些股東在收購股票等訊息,我們也會派人去參加股東會,主動掌握消息,才能保障投資大眾的權益。(本文內容摘自超視「全民拚理財」節目,敬請鎖定本周日晚上8點準時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