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搜尋服務巨人谷歌(Google)在10月9日宣布,以價值16.5億美元的股票,併購才成立一年多的線上影片(On-Line Video)供應商YouTube。YouTube以高價風光地「嫁入豪門」,遂成為新世代網路服務Web 2.0的第一個成功傳奇。 YouTube併購案10月9日宣布當日,Google股票上揚收在429.0美元,為今年4月底以來最高水準。而前後兩個交易日,Google股價上漲4%,市值增加近60億美元,超過併購金額3倍,看出投資市場上對此併購案報之以讚賞的熱烈掌聲。 收購YouTube之後,Google成為最大贏家,股價持續飆漲突破480美元,再創新高,許多人認為Google股價飆到600美元,不再是天方夜譚了。在今年Google股價上漲15%時,雅虎(Yahoo)卻重挫40%,eBay和亞馬遜(Amazon)則分別下跌30%。
#@1@#相較之下,Google的直接競爭對手Yahoo被美國投資者認為愈來愈缺乏創新,觀察兩公司一年股價走勢(見圖)即可看出消長之勢,YouTube併購案實乃雪上加霜,將對Yahoo產生更大壓力,而Google網路一哥的寶座已然無可匹敵。 原本以文字廣告為主要業務的Google,將藉助YouTube搶進線上影音廣告市場,使Google在線上影音共享(On-Line Video)平台上,找到一個更大的發展舞台。YouTube將持續保留原品牌,且在2006年1月推出的線上影音分享服務Google Video將繼續營運。 YouTube的身價與前景在業界引起了正反激辯。正方表示:「如果線上影片是未來電視收看的新模式,YouTube確實有16億美元的價值。由於手機可以無所不在拍攝鮮活歡樂影片,分享式短片將是Web 2.0未來的殺手級應用!」 YouTube會是下一個Napster? 反方則認為:「YouTube將會重蹈音樂分享網站Napster的覆轍。YouTube在一年前推出時,一直深受著作權問題困擾。訴訟將可能引發連鎖反應,YouTube勢必被迫卸載所有涉及版權的專業級內容,而剩下的將會是一些幾近乏味的影片。」 Google以行動粉碎了眾多分析專家負面的觀點評論,YouTube是Google近8年來最大的併購案,也是至今為止投資於用戶參與媒體網站(consumer-generated media)最大金額的投資案。Google是網路搜尋和創新的代名詞,YouTube則是引領影音共享潮流的矽谷新貴,兩股新生代創新的結合可望擦撞出激烈的火花,開創網路最新的成功傳奇。
#@1@#Google向來以創新速度著稱,在影音市場上,Google Video卻始終沒有出色成績,透過併購YouTube,將使Google在影音市場擁有超過一半的市場占有率。據估2007年線上影音內容觀看量將由2005年的180億個成長到290億個,未來線上影音將成為網路服務主流之一,因此此併購案將助Google取得未來市場發展先機。 YouTube由美國的Chad Hurley和來自台灣的陳士駿於2005年2月共同創立,以免費提供用戶上傳及共享家庭影音短片,及電視電影節目片段的服務為主,自2005年11月起人氣就急起直升,目前以每天用戶上網觀看1億支影片、每天用戶上傳6.5萬支新片的巨大流量,迅速成為線上影音娛樂的領導網站。 YouTube目前在Web2.0網站中排名第4大,前3名分別是甫被新聞集團(News corp.)以5.8億美金併購的MySpace、一直傳言Yahoo有意併購的Facebook,以及資料量超越大英百科全書的Wikipedia維基百科。 YouTube併購案代表著:消費者需要更多線上影音分享,這是Web 2.0帶來的網路第二波巨大商機,也是「第二波Dot com時代的來臨」。根據研究,從1999年至2006年,在美國,每年每位消費者在消費性網際網路、家庭影音、遊戲機、以及有線和衛星電視所花費的小時數成長率是最高的前4名,分別為192.3%、104.9%、41.4%、38.3%(見表)。 以消費者花費之總時數來看,消費性網際網路已經超越報紙,成為消費者第4個首選的娛樂與獲得資訊的媒介。既然消費者花費那麼多時間在網路上,那麼他們都在做些什麼呢?隨著數位相機、數位攝錄影機等產品愈來愈暢銷,在網際網路上不再只是單純的在BBS或者部落格透過文字與親朋好友交流,甚至分享相片也將漸漸不敷消費者的期待。 消費者更想要的是能夠在線上進行影音分享。這是一個趨勢,也是一個商機。更多消費者透過寬頻網路進行線上影音下載與分享,Apple的iTunes獲得很大回響,iTune進一步提供電視與電影下載的服務。
#@1@#線上影音市場有兩個商業模式可供營利:第一種就是付費收看(Pay-per-view)或付費下載(Pay-per-download);第二種就是透過廣告獲取營收。根據拓墣估計,2006年美國線上影音廣告的市值將約3.9億美元,2010年將達25億美元,年成長率60%。無論是對於內容供應商、廣告商、製作線上廣告技術業者來說都是一個嶄新的商機。 YouTube傳奇最大的啟示在於:傳統的影音傳播,由少數人與集團壟斷市場,媒體大亨、影片發行商、音樂發行集團、知名經紀公司掌握生殺大權。Web 2.0是民眾可以當家作主的新世代傳播平台,普通人不需星探或經紀公司也可以靠自己力量變成明星,例如台灣影音共享網站I'm Vlog莫名其妙捧紅大陸小女生dodo look,而獨立創作者也可以避免發行商對傳播管道的操控,增加作品的展示機會,讓影音內容產品市場更多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