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婚育年齡延後的結果,導致了高齡產婦人數增加。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截至2005年為止,女性平均初次生育年齡已經提高至27.7歲,與84年相比,生育年齡增加1.6歲。高齡產婦的提高,不論對母親本身,或者是嬰兒來說,都會增加滿多的風險,例如懷孕、生產併發症,以及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機率的提高,這也是讓國內女性婦嬰保單大為熱賣的主要原因。不過,一般「母親與嬰兒同保」的婦嬰險,其保障的項目主要是「健康、醫療」做為給付的主軸,這與一般「提供兒童教育基金、生命與健康上補助」的兒童險,有非常明顯的差異。但是在眾多婦嬰險當中,新光人壽的這張保單,卻有著不一樣的設計內涵。事實上,這張保單不但是一張給付較為「陽春」的保單,它的保障重點也與其他婦嬰險明顯不同。因其他婦嬰險的主要保障重點,在於懷孕、生產婦女的人身、健康疾病風險,以及嬰兒的健康風險。其中有關於身故、全殘保險金部分,多數保單(除了國泰人壽「新婦女尊貴終身保險」給付2倍,與南山人壽「寵愛幸福婦女終身保險」給付3倍之外)通常只給付1倍保額的理賠金。但是新光人壽這張保單,除了提供孕婦2倍的身故、全殘保障外,還有「當媽媽身故或全殘,嬰兒仍然存活」時,所給付的「嬰兒扶助保險金」。另外,由於這張保單是10年期的定期險,在保單期間屆滿仍生存時,只要被保險人這段期間沒有領取任何保險金, 還可以按原投保金額的50%,領回一筆「滿期保險金」。根據這張保單的內容與契約條款資料,可以歸納整理出以下的優、缺點,以及適合購買的消費族群。
#@1@#一、在高風險階段加強保障。這張保單讓處於懷孕(包括人工或自然流產)、生產、坐月子期間極高風險的女性,擁有比其他婦嬰險保單,還要高出1倍保額的保障。二、提供嬰兒扶養保險金。這部分是這張保單,有別於其他婦嬰險主約的最大特色。當嬰兒順利出生,但是媽媽卻因懷孕、生產與流產等過程的併發症而身故或全殘時,小孩可以每年領取保額12%的保險金,一直到長大至23歲又42天時為止。原先保險的受益人不但可以領到一筆兩倍保額的身故、全殘保險金,每年還能夠多領取一筆小孩的生活費。三、就算沒有理賠,但滿期仍可以領回一半的保額。按照保單契約的規定,被保險人在契約期間屆滿時仍生存,同時契約仍然有效者(沒有領取兩項全殘保險金),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額的50%給付。也就是讓沒有出險(理賠)紀錄的被保險人,可以拿回一半的保額。讓保戶有一種「保費繳了,不是全無回收」的感覺與心理安慰。
#@1@#一、與其他婦嬰險相比,這張保單的給付項目非常陽春(只有5項),與其他婦嬰險至少9項以上,最多還有12項之多(只是項目名稱或內容的不同),明顯有一段差距。二、嬰兒扶養保險金的保障範圍較窄,只限於孕婦懷孕、生產的這段期間,且倍數也不算最高。因為按照契約條款的規定,被保險人必須在懷孕期間,或是懷孕終止後42日內,因為懷孕有關或因懷孕加重相關併發症,而導致孕婦身故或全殘時,才能領取保額2倍的保險金。但是,一般婦嬰險的身故、全殘保險金,只要契約有效期間內,同時不論意外或一般原因所致,都會按保額進行理賠,且最高也還有3倍的保障。二、由於這張保單限定未懷孕女性購買,再加上保障期間只有短短的10年,所以必須是準備結婚並想馬上懷孕的女性,才適合購買。至於結婚,但並不確定是否生小孩的女性,恐怕就有點浪費保費。
#@1@#一、準備懷孕,希望在懷孕、生產這段高風險過程中,提高保障的婦女。二、除了想留給小孩一大筆保險金保障之外,還能定期(每年)提供小孩生活津貼的媽媽。(編按:本單元定期選擇一家保險公司的「獨一無二」保單進行分析,同時提供這張保單的優、缺點,以及適用對象等內容。目的並非一面倒地推銷這張保單,而是期望幫助讀者釐清真相,最後找到最適合個人需求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