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春少女無意間發現罹患乳癌的事實,不但要接受化療,還要接受單側乳房部分切除手術,正值花樣年華的她,感到人生一片黑白,躺在病床上望著窗外,似乎看不到任何未來……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最新公布的報告,癌症高居國人10大死因之首,而乳癌又高居女性癌症之冠,其中因癌症住院以35~49歲的中年人居多,而癌症的死亡年齡則以超過65歲的老人為大宗,不難發現從罹癌至死亡期間有很高的治癒機會,也凸顯出年過35歲將進入罹癌的高危險族群,因此「防癌險」成為現代人規劃醫療保險時的必備保單。
#@1@#第一英傑華人壽總經理奈特表示:「防癌險可分為主約或附約,主約可單獨購買,不必搭配其他險種,但是,附約通常要搭配壽險主約或醫療險才能加保。」三商美邦人壽商品部協理浦中敏則認為:「附約的彈性較大,民眾若已有壽險主約,在預算有限下,再搭配防癌險附約或健康險,保費仍比單獨買主約便宜。」(表1)防癌險基本給付項目包括住院醫療、住院手術、出院療養、放射線醫療、骨髓移植,或義肢、義乳、義齒建置……等,全球人壽榮耀通訊處資深行銷經理陳姿芬表示:「像特定癌症加倍給付、癌症身故給付、乳房重建手術等,通常列在主約的保障範圍內,但附約的保費較為便宜,以便民眾搭配其他主約商品,民眾投保時應先檢視現有保單內容,再選擇適合主約或附約。」
#@1@#奈特表示,民眾投保防癌險前,應以下列重點做為投保前考量方向,包括初次罹癌給付、癌症住院醫療給付以及門診、手術、化療或放療給付等,由於各家保單保障範圍不盡相同,將分別逐一探討如下:初次罹癌給付保險金:現今的防癌險在初次罹癌給付保險金時會分為2大類,一是其他癌症,二是罹患原位癌(第零期的癌症)、第一期的前列腺癌或黑色素癌……等。奈特指出,若是罹患上述治癒率高的癌症,對生命的威脅性小於其他癌症,因此初次罹癌的給付金額較低,可能只有5%或10%,故投保前應該先清楚了解保障內容及給付金額,以免發生理賠時與預期不同,而產生理賠糾紛或保障不足的情形。浦中敏建議,至少購買8~10萬元的初次罹癌給付較為足夠。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由於全民健保僅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民眾應透過防癌險以彌補社會保險不足的部分。例如為了提升住院品質,希望升等病房至雙人房或單人房,就必須依賴癌症住院給付來彌補差額,1天的平均醫療日額給付至少2000~3000元,故浦中敏建議,購買3000元以上的住院保險金較為足夠。此外,浦中敏提醒民眾,要留意保單是否將「安寧病房」納入防癌理賠條款中,由於各家保單皆含有住院日額給付,但各家對「住院」的定義皆不同,若以「積極治療」為目的,萬一病患已達癌症末期而轉進安寧病房,以減輕痛苦、緩和病情,保險公司並不理賠給付,但這段期間的醫療費用仍必須支出,若保單將安寧病房納入保險給付,對家人而言,無非減輕了不少經濟負擔。門診、手術、化療或放療給付:由於癌症治療期間,經常要搭配外科手術、化療或是放療等不同的治療方式,而且出院休養後,未來需要回診進行門診檢查及追蹤。因此一般的癌症保單,都會包含門診給付、手術給付,以及化療和放療給付。
#@1@#檢視保單時,醫療保障至少應具備「住院醫療險」及「防癌險」2種,浦中敏表示,只要民眾住院或進行手術即可申請理賠給付,加上每3人就有1人罹患癌症,因此,建議每人至少應投保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4000元以上(約2~3個單位),尤其是有家族遺傳病史者,更應加強來補足保障。若已投保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還需要再加1張防癌險嗎?奈特表示,防癌險著重於治療過程做為給付項目,例如有手術、放療、化療的治療過程,可針對各項療程來給付,而特定傷病或重大疾病則提供一筆給付,可立即降低對家庭經濟的衝擊。因此,重大疾病險可提供一筆靈活運用的資金以備不時之需,兩者的運用方式不盡相同。陳姿芬建議,終身醫療險及終身防癌險為必備的醫療保單,若預算足夠時,再搭配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及長期看護險、失能險……等其他險種,將可得到完整且周全的醫療保障(表2)。
#@1@#癌症併發症通常是指因癌症治療而引發的後續病症,為了避免理賠糾紛,故幾乎不在給付範圍內。浦中敏表示,當初防癌險的設計並未把「併發症給付」的發生率做為費率計算基礎,所以癌症併發症無法理賠。防癌險也有愈早投保愈便宜的優勢,奈特表示,許多父母為子女一出生即投保防癌險,除了為子女規劃教育基金外,醫療保障更是不容忽視。當女性在20至30歲間是保費最貴的階段,也最好不要到年老時再投保,因為有承保年齡的上限,保費也不便宜,故建議民眾及早規劃防癌險,才能在老年時享有周全的醫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