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以前,盧信呈幫外商老闆跑業務,拚死拚活,也只是一份死薪水,29歲以後,他決定投資自己當老闆,幫自己賺年薪百萬;6年後,他是1家漫畫店及7家萊爾富便利商店的加盟老闆,且每家便利商店的年營業額達1300萬元以上。更重要的是,8家店就像搖錢樹般,每位副店長每個月都在幫他賺錢。
#@1@#盧信呈說起他的開店經驗,簡直就是位「奇葩」!別人創業當老闆,投資的錢燒光了,只有摸摸鼻子,乖乖地回去當人夥計、領人薪水,但他卻異想天開,以店養店,拚命開新店,沒想到卻讓他「逆轉勝」。盧信呈是在90年決定創業當老闆,不過,太太持反對意見,因為他原先的工作及待遇還不錯;但他跟太太要求:「給我3年的時間闖看看,算投資自己,不行的話,30出頭歲,還可以找工作。」太太最後被他說服了,盧信呈就以做業務時存下的2百萬元當創業基金,加盟「租書王漫畫城」,做起漫畫書店老闆。他說:「本身愛看書,要創業,當然要找自己有興趣的項目做。」話雖如此,當加盟金、裝潢費用、店租、租押金、第一次進書的錢,林林總總加起來,130多萬元就不見了;當他興匆匆地將每一本漫畫書一一放上書架,打開門做生意的第一天起,因為客人要看的書沒有,從此,漫無止境的「補書」夢魘,使每月的營運費用又多增加5~6萬元。
#@1@#頭洗下去後,盧信呈才發現,開漫畫店真是燒錢的行業,像小本漫畫書一本8、90元,但過沒幾個月,淘汰賣給舊書商,卻不到10元。再者,剛做生意,會員人數還不多,附近的漫畫店也有3~4家,競爭激烈,盧信呈算了算每個月的現金收入才10萬元左右,但每個月含人事成本的各種開銷卻要14~15萬元,立即透支的壓力,很快的,也讓他創業基金所餘的70萬元周轉金所剩無幾。入不敷出的情況,持續半年多,他開始覺得:「當老闆,不是那麼容易!」但他也思忖,是該結束?還是另找尋「逆轉勝」策略?不輕言放棄的他,突發奇想:「我既然缺現金,那什麼行業是現金流?答案是:『便利超商』。」他了解了各大便利商店的加盟特性後,91年3月選擇了萊爾富的「委託加盟」。
#@1@#現行的加盟體系,以「特許加盟」及「委託加盟」為主流,前者是自己真正當老闆,從選點、租店、裝潢、請員工、進貨,加盟總部會輔導,但加盟者的意見居大多數;此外,每月的營業額扣除各項費用支出後,銷售毛利額的8成,就是加盟者所賺的錢。但缺點是,創業最初就要拿出一大筆錢,約要2百萬元。至於「委託加盟」,除了加盟金外,開店的選點、店租、裝潢,及進貨成本等等,都是總部負責,加盟者只要負責部分管銷及人事費用,其角色比較像是加盟總部所聘的「專業經理人」。優點是,加盟者初期的創業負擔較輕,且風險有總部共同承擔;缺點是,每天營業所收的現金,要全繳回總部,總部在下個月的5日會先撥6萬元,讓加盟者發薪之用,而20日則是依銷售毛利額高低級距,發回實際的利潤分配額(見附表)。由於便利商店還有「複數加盟」,類似「內部創業」,也就是鼓勵加盟者,如果能力夠,還可以再多開幾家門市,不過,第2家店的加盟金就打8折(30萬元×0.8),第3家店7折,若經營績效好,或獲選優良店長,那再開的複數店的加盟金,可以低到4折以下,也就是有能力開愈多店,總部給的優惠愈多。
#@1@#直到開了第3家便利商店,盧信呈的漫畫店(開張約1.5年)才止血、打平;接著,像是著魔似的,他陸續在中、永和及板橋地區開店,在6年內總共開了7家便利商店,而明年農曆年後,又要開第8家店,至於最終目標是10家門市。盧信呈店愈開愈多,證明一點:「他賺到錢了!」根據粗估,他每個月從漫畫店分回的利潤約5~6萬元,而7家便利商店,因為年營業額都在1300~1500萬元間,依據總部保證利潤,約可分回12~14萬元,而他又跟副店長採「28比例分配」,每家店每個月約可分回2~3萬元,算一算,他年薪超過2百多萬元。羨慕嗎?盧信呈指著頭上日益增多的白頭髮說:「每天要動腦筋的結果。」不過,就像他所訂下的「35歲時要買BMW」的計畫,他笑著說:「目標達陣!」
#@1@#在分享成功祕訣方面,他很大方地說,有2大經營撇步是成功關鍵: 撇步1 「把夥伴當成生命中的貴人」。善待他們,並提供他們一個完整的職場生涯規劃。 撇步2 「利潤共享─28比例」。將門市淨利的8成,給副店長與所有夥伴們分享,盧信呈只分2成。盧信呈表示,漫畫店的經營上了軌道後,就交給邱姓店長處理,好讓他全力去衝刺便利商店的展店速度,但為了確保邱店長能將漫畫店也視為「自己的事業」般全力以赴,他們共同想出28比例的利潤分享制度,也就是每個月的收入扣掉支出後的收益,其中的8成交由邱店長,打點她個人及員工的薪水,而員工的每月薪水固定,一旦收益提高,代表邱店長的收入愈多。這套「分紅」策略,後來也沿用到便利商店,最初採55分帳,拿便利商店賺到的錢去補漫畫店的虧損,但等第3家店開始,他降低自己抽取利潤的比率到2成,他對副店長說:「8成在付完員工薪水後,其他就是你的薪水。」結果,副店長為了衝高自己的薪水,自然會主動地開源節流,想辦法增加客源。
#@1@#盧信呈也坦承,這種做法「很痛苦」,因為一想到每家店副店長所領的薪水都比他高,讓他很不能適應,但他又想,投資漫畫店及便利商店,人員流動太過頻繁,一再重新訓練新人,對投資者也是一大成本負擔,因此,如何讓資深員工肯為老闆賣命?當然要「有利可圖」。盧信呈說他足足調適了3年,直到第6家店,才習慣這種「分錢」的感覺;接著又很自豪地說:「我旗下的副店長,有一半買了房子或車子。」像中和市連城路的第一家門市蔡姓副店長,是緬甸僑生,在盧信呈開店半年就來上班的她,就在附近置產。預計明年農曆年後可加入營運的第8家店,籌備工作占據了盧信呈目前的時間,他回首開第一家店時,員工說不來就不來,他自己1個人要當3個人操,3天3夜不能睡,把康貝特當開水喝的慘日子,真是不堪回首,但辛苦過後,茶味回甘的他說,永不放棄,是因為他一直有個強烈的信念,那就是:「我一定會成功!」
#@1@#台灣便利商店的密度,已經到了三、五步路一家店的情況,盧信呈的萊爾富加盟店,如何跟市場前兩大品牌的統一7-11及全家便利商店競爭呢?他有一道「敦親睦鄰」的獨到策略,就是幫鄰居收發信件。源起是來自一位熟客陳先生上門買郵票,並詢問郵局幾點開?一聽到是早上8點時,他苦惱地說:「完了!我明天一早的飛機全家出國旅遊,可是有一封很緊急的掛號信一定要寄出,怎麼辦才好?」盧信呈看他一副著急的模樣,大膽向陳先生說:「放心交給我吧!你回國再來門市拿收據。」他因為每天下午要將當天收到的現金拿到郵局匯回萊爾富總部,因此,可以順道幫忙,沒想到這項服務大獲好評,一傳十、十傳百,加上附近不少住戶都是上班族,領取郵件或寄信不方便,他的店成為里民的另一個「收發中心」,還設有簽收簿,結果,間接建立顧客名單,大大提升了特定節日專案預購效益。此外,來店裡拿信件包裹的客人多半不會馬上走,加減買點東西,每個月約可增加4200元營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