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是家中獨子,母親在他年幼時過世,一對子女尚在讀幼稚園,面對上有高堂要照顧,下有幼兒要扶養,考量經濟狀況,夫妻倆只好都去上班。但5年前父親中風後,照護責任自然就落在他身上,工作及家庭蠟燭兩頭燒的情形下,讓他喘不過氣,本想送父親到安養中心,但父親不同意,妻子只好離職在家照料父親,也讓小陳的經濟壓力更加龐大,面對未來一片茫然。日前,小陳聽聞行政院4月30日通過「健康照護升值白金方案」納入新興產業,在長期照護方面,核定了「長期照護10年計畫」,規劃於10年內挹注新台幣817.36億元經費,建構一個完整的長期照顧制度,讓小陳興起一股希望,但他不免狐疑這項政策真的可以讓他卸下經濟重擔嗎?
#@1@#此長照方案預計在民國100年開始實施,原則上以「服務給付」為主,「現金給付」為輔,依照失能程度區分為輕、中、重3種等級,予以不同的給付標準。對於發放的「照顧服務」津貼,台灣人壽契約部經理林士聘認為,長期照護採用「部分負擔」,只是凸顯服務提供的不足,畢竟長期看護主要目的在協助被照護者維持現在的生活,而不是改善或解決醫療問題。以中度來說,每月補助上限50小時,每小時180元,一個月還不到1萬元,若一旦超過政府補助時數,則須由民眾自行負擔照護費用(表1)。隨著人口老化,長期看護的需求將增加,行政院預計民國100年建構一套完整的長期照護網,以避免看護需求造成身邊親人負擔為需求點。台灣人壽商品企劃暨投資型商品部經理童嬋娟表示,長期照護保險提供的服務政策,將再次彰顯長期照護的3大問題所在:問題1 民國97年底,台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10.4%,約240.2萬人,其中需要進入機構照護者約1/10,有24萬人;但老人長期照護及安養機構計有1074所,可供進住人數僅約6萬5358人,與實際需求相差甚遠,且實際進住人數只有4萬8113人,使用率為73.6%。而家人照料占了65.6%的比重,由此可知非機構式照護的需求依賴相當高(見前頁附圖)。問題2 根據內政部主計處資料統計老人的健康狀況調查,台灣老年人口中罹患慢性疾病者占58%,其中有35%罹患心血管疾病,而老年人口中約9%(16萬7千人)無法自理生活,由此可見,隨著人口老化,長期看護的需求將增加。問題3 進住機構者只占8%左右,可見居家看護為老人家喜愛的模式,此部分的照護必須由家人或專人照顧。調查顯示,一旦陷入長期看護狀態時所需的各項花費,居家費用約15000~70000元,機構式居家看護費用約12000~40000元(表2)。
#@1@#雖然台灣目前人口老化率為9%,或許有人會擔心長期照護制度規劃將衝擊到保險業的長期看護險;對此,童嬋娟表示,就如當年全民健康保險的規劃一樣,以1995年開辦到2004年的商業健康險保費收入來看,1995年為181億元,占全體壽險保費收入的5.86%,到了2004年增加為1342億元,占率更提高到10.26%,10年間健康險的保費收入,就成長了7倍多。目前市面上銷售長期看護險的保險公司,包括三商美邦人壽、英國保誠人壽、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國華人壽、富邦人壽及中國人壽等。林士聘認為,這類保單隨著政府實施「長期照護10年計畫」,預料將在市場重新掀起一股風潮。長期看護險與醫療險在「功能」及「給付時機」上各有不同,童嬋娟提到,投保醫療險是彌補民眾在「看病診療」費用上的「部分負擔」損失,並藉此提升保戶的醫療品質;而長期看護險則是當保戶「喪失自理能力」後,進一步提供額外請人看顧的費用。一般醫療險大多以住院醫療為給付前提,而當傷病導致須長期看護時,頂多前端住院、手術期間能獲得醫療險補助,後續短則幾年、長達10年的照護所產生的龐大費用,一般醫療險是沒有給付的。國華人壽商品數理部副理李宗翰提到,長期看護險是為了癱瘓的病人所設計的保單,但是保障的定義過於複雜,市面上對於長期看護狀態、失能狀況及認知損害等級的界定各有不同,導致保險公司與保戶對於癱瘓定義及認定有所偏差。例如新光人壽採取等級上的認定,理賠等級分為3級,依照需要看護程度,提供每月約1~2%的理賠金;富邦人壽依照勞工保險局殘廢給付表,自製「需要長期看護狀態計分量表」,只要處於需要長期看護的狀態,經大型醫院專科醫生診斷後,照計分量表評量累計,且於免責期間60天屆滿後未痊癒者,依分數多寡代表嚴重程度,給付不同的保險金。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加上意外發生率及長期看護使用率的增加,長期看護費用也需要特別加以規劃,畢竟長期照護保險照顧的不僅是失能者、失能老人,而是整個家庭。目前各家業者推出的商品差異性並不大,李宗翰建議,給付標準愈寬,費用相對也愈高,消費者投保前不妨參考各家業者資料(表3、表4),選擇原則以個人需求為主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