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殯葬,其實分為兩個部分,一為「殯」,也就是禮儀的部分,一為「葬」,也就是安置遺體的方式。在禮儀部分,龍巖人本禮儀師程一方指出:「8成民眾都不知道喪禮要怎麼辦、怎麼規劃,就按葬儀社的指示去做,這往往讓喪禮無法發揮應該有的功能。」台北護理學院生死教育與輔導研究所所長李玉嬋說:「喪禮的最大意義,在於讓親人確定亡者已經過世的事實,另外則是透過喪禮安慰生者,讓他們不至於過於悲痛。」怎樣規劃喪禮?台北市殯葬管理處處長杜英輝說:「喪禮只要簡單、隆重即可。只要親人用心參與,儉樸的喪禮,透過某些具有意義的儀式,反而可以更凸顯生命的莊嚴。例如最近幾年愈來愈多人採行的樹葬或海葬,就有家屬告訴我,過世的家人海葬後,假日就到海邊緬懷至愛的親人,海洋從此就不只是海洋,而是記憶的開始。」不當的安排,不僅無法讓親人留下溫暖回憶,反而成為至親的惡夢。李玉嬋指出:「禮俗不能太死板,如果行禮如儀,喪禮的意義,根本無法彰顯。」
#@1@#程一方表示,很多禮儀其實有其時空背景的侷限,不能完全聽從坊間葬儀社的意見。比如說,要求家人為亡者沐浴穿衣的習俗,如果有專業公司可以提供服務,其實不必一定要親人來做,不如交給專業人士,等完成後,再瞻仰儀容即可。程一方表示:「有些禮俗其實是因為以往殯葬人員人力不足而衍生出來的。例如要求女兒與媳婦為亡者沐浴更衣,或者入殮時要求家屬協助搬移遺體,就是因為法師只有一個人,沒辦法獨自處理,就衍生出要求家人幫助入殮的要求,但這往往會讓很多沒有心理準備的人,留下一些驚恐的回憶。」龍巖人本處長林倩如就回憶起一個客戶跟她提起的經驗。這位客戶是典型的台北媳婦,結婚不久後,南下為只有數面之緣的公公奔喪。在入殮時,法師要求作為媳婦的她必須緊握公公的手,當時她公公的遺體因為退冰,不僅冷而且出水,她先前內心已經驚懼不已,這種感覺,又讓她肝膽欲裂。儀式結束後,她終於忍不住一個人奔到大門外失聲痛哭,最後她的公公留給她的,只有那天驚恐的回憶。程一方指出,其實喪禮不必要花很多錢,用心最重要,要把握的原則就是「禮儀不可輕率,禮俗則不要太多」,必須「莊嚴、隆重、省事、省麻煩」。所謂的「禮儀」,就是喪禮上對亡者致意的程序與內容,「禮俗」則是一些喪禮以外的安排。
#@1@#而花錢的往往都是禮俗的部分。比如說,很多人為了增加喪禮的排場,請來樂儀隊,或者民俗陣頭,就得多花不少錢。許多葬儀社會有很多話術,向喪家推銷這些排場,花錢事小,卻讓喪禮失去其應有的莊嚴,對親屬而言更是不可彌補的損失。李玉嬋建議,在安排喪禮時,如果有聘請禮儀師或司儀,不妨先與他們討論,把某些亡者希望傳達的話語,或者是可以告慰或紓解在世親人紛爭的內容,透過禮儀的安排傳遞到親人的心裡。很多富豪為親人蓋了超大型墓園,最後反而因為法規問題被檢舉,而惹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顯示花大錢不一定安全。
#@1@#杜英輝說,一場簡單隆重的喪禮花費其實非常省。若都採用基本規格,甚至利用市政府提供的「聯合奠祭」,很多費用都可以省下來,而且儀式上絕對不失莊嚴肅穆。像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為父親治喪,就參加聯合奠祭,將省下的費用作為公益,就很有意義。若採聯合奠祭加樹灑葬,所有費用不超過2萬元。市面上講究一點的,請禮儀公司安排,一場花費下來,也差不多16萬8千元左右,若要求再高一點,比如禮堂大一些,布置好一些,差不多20到25萬元之間,應該都在一般人可以負擔的範圍之內。
#@1@#在殯葬事務上,花費最多的其實是「葬」的部分。杜英輝指出,土葬最花錢,規定與限制也最多,因此,最近幾年採取土葬的數量不斷在減少。土葬墓地從7萬元起跳,每坪高達10萬元的墓地也有,還不一定合法,一塊合法墓地高達上億元的例子,也不乏其人。納骨塔從公營的最低1萬元到私營的5、6萬元、10幾萬元,甚至到數十甚至上百萬元都有。自然葬費用最省,也最環保。他提醒民眾,選擇墓地一定要找合法的業者,合法葬儀社不少,但合格的殯葬設施管理業者數量卻不多。主要原因是在殯葬管理條例實施後,對於墓地的區位與使用限制從嚴,對於業者的經營資格也有很多要求,民眾「千萬不要隨便找人買墓地」。舉例來說,若葬在不合法的墓園,被舉報後,將被要求遷葬。即使是合法墓園,對於使用也有很多限制,例如對於墓地大小,法律就規定,個人墓地只能有8平方公尺大,家庭只能有16平方公尺,若超過,將會被罰款。對於墓地的使用年限,也有規定,以台北市為例,公有墓地只能使用7年,之後就必須遷葬,這是要特別注意的。
#@1@#先前也發生過納骨塔因為不合法,面臨被拆除的命運,或者管理不善,導致發生火災等意外,讓親人的骨灰流離失所。在台北市殯葬處的網站上都有公布合法的納骨塔與墓園業者名單,不妨先上網查詢。而殯葬處也會針對業者進行評鑑並劃分等級,公布在網站上。此外,杜英輝也提醒民眾要注意塔位或墓園的使用權利規定,畢竟即使是註明為「永久使用」,也得注意,所謂的「永久」是多久?還有對於納骨塔與墓園的設施維護與水土保持的責任歸屬,以及是否要因為折舊,而多付相關費用。據了解,由於法律也並未要求,很多生前契約對此並沒有明確說明,日後很容易引起糾紛。
#@1@#金寶山董事長特別助理馮佳莉則指出,大台北地區有很多會讓人誤以為合法的墓園與納骨塔。在購買塔位或墓園時,首先要注意,這個墓園是否有縣市政府同意的許可函;接著要留意是否有合法的使用權狀;最後要確認,使用的產權與業者所說的是否相符。有些不肖業者或許會增建靈骨塔,或重新隔間,讓使用空間縮水,侵害原使用者的權益。馮佳莉表示,由於法規的嚴格規定,國內有能力符合法規的業者不多,能夠永續經營的殯葬設施業者更是有限。民眾在選擇墓園或納骨塔時,除了風水老師的建議以外,最好先瞭解業者背景,以免看了好風水,還是得面臨被迫遷葬,或者因為管理不善,而使親人遺骨不得安寧的情況發生。
#@1@#至於何時安排身後事最好?李玉嬋建議,民眾不妨現在開始撰寫自己的遺囑,可以讓親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處理後事。她就有生死學的學生因為意外過世,他的父母發現他寫作業時留下的遺囑,就按照他的意思辦了喪禮。程一方也指出,喪禮跟婚禮一樣,愈早規劃愈好,「只要規劃得早,事情就會變得簡單;反之,就會手忙腳亂,衍生更多問題。」不過,太早詢問家人關於身後事安排,是否讓人覺得「晦氣」?李玉嬋指出,親人在沒有準備的狀態下離開,更令人難以接受。根據臨床輔導經驗,絕大多數住院的重病病人都希望可以知道自己的病況,以便可以從容處理後事。因此,現在醫護人員多半傾向誠實告知病人實際的病況。多數人對於身後事,也已經傾向不避諱,可以請比較親近的親屬,與家人用聊天的方式帶出這個話題。此外,李玉嬋說,很多人很避諱讓小孩參與親人的喪禮,加上一些以訛傳訛的民俗傳說,這反而加深兒童對死亡的恐懼。然而,就教育的角度來看,參與喪禮的某些環節,讓小孩瞭解死亡的概念,長大後可以用比較健康的態度面對。
#@1@#若於醫院過世1. 攜帶亡者的身分證、戶口名簿、家屬身分證、印章。2. 請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文件。3. 電洽縣市殯儀館,派請遺體搬運車將遺體送到殯儀館冰存,若亡者有買生前契約,則可以通知禮儀公司,由禮儀公司接手處理。4. 申請遺體洗身、化妝、著裝、大殮或防腐、縫補等服務。5. 繳費。6. 出殯。7. 安葬(或入塔、樹葬或海葬) 。若在家中過世除了上述第1與2項以外,還需要通知警察與衛生所進行相驗,再開立死亡證明。其他步驟均同。若為意外過世則需要報警,由警方相驗,若必要則需請檢察官相驗,進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後,再進行隨後的步驟。
#@1@#為了推廣環保葬法,台北市開始推廣「樹灑葬」與「海上骨灰拋灑」(即海葬)兩種葬法。這兩種葬法都不需任何費用,台北縣民與桃園縣民也都可以加入。樹灑葬在台北市富德公墓內,由市政府闢建面積1.2公頃的樹葬區─詠愛園,區內不立墓碑,不記亡者姓名,將先人骨灰研磨並裝入可分解的棉紙袋內埋藏,讓土地資源得以永續循環使用,或者將骨灰灑在園區內。佛教大師聖嚴法師也採用此一葬法,安厝於法鼓山的園區內。自民國92年開辦累計至98年8月止,採樹葬者有1362位,灑葬171位。海葬不同於傳統的「入土為安」觀念,海葬是將骨灰灑入大海的一種葬法。民國97年更結合桃園縣政府合作辦理「北北桃聯合海葬」。民國92年到98年共辦理7次聯合海葬,完成186位逝者的遺願。
#@1@#台北市殯葬管理處處長杜英輝指出,要避免被不肖葬儀業者敲竹槓,必須遵循下列步驟:步驟1:找到理想的禮儀公司前,先請殯儀館冰存遺體部分葬儀業者在還沒有與家屬談好服務價格前,就會先把遺體接走,如果雙方對於收費還有歧見,由於親人遺體在對方手上,很多人會因此妥協。其實,只要親人過世,若還沒找到合適的禮儀公司,可以先打電話到各縣市的殯儀館派請接運遺體,依照規定,通常冰存7天內可享優惠,7~14天內也可減價,在這段時間,可以與家人好好討論後續事宜。台北市的遺體接運服務電話為02-87329762。步驟2:上網查詢禮儀公司或殯葬設施管理公司是否合法登記民眾可上網查詢接洽的殯葬業者是否合法。步驟3:一定要訂定服務契約對於服務內容以及相關禮儀用品的規格必須撰寫清楚,對於業者的收費,也要求必須開立發票與收據作為證明,若業者的收費在合約上沒載明,喪家可以拒付。殯葬管理處網站有制式合約可以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