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隆望著父親日漸虛弱的身軀,心中有著無限的感慨與無奈,起因父親半年前診斷出罹患肺癌,醫生建議使用新藥治療以控制病情,但父親有感於建隆上班族薪水有限,一方面不想增加建隆的經濟負擔,一方面也不確定使用新藥是否能讓病情有改善,因此拒絕使用新藥治療,而今父親的病情已進入末期,建隆心中的內疚感更深。有感於父親罹癌造成經濟重擔的經驗,以往對於保險總是無法認同的母親,看到近來電視上藝人傅娟提到「全面保」防癌險,一旦確定初次罹癌,便一次給付整筆保險金,而且免收集單據,不免心動不已。根據行政院衛生署民國98年6月公布的97年國人十大死因排行中,以惡性腫瘤居冠,而且已連續27年蟬聯榜首。在台灣,每8分15秒會有一人聽到醫師宣判「你得了癌症!」平均每4人就有1人可能罹癌!因此,選擇一張價格合理且保障完整的保單,實為當務之急。
#@1@#依據現行法令規定,「長年期健康保險應有給付限額或保費調整機制」,自從民國96年9月之後,終身防癌險理賠都是有給付上限的。目前市售的防癌險依照特色來區分,有4大分類方式:第1類是按照「主約或附約」來區分;第2類則是依照保障期間的不同,分為終身與定期2種;第3類是依照「有沒有身故、全殘」給付的保險金,分為帳戶型或倍數型;最後一類則是「一次給付,不分給付項目」與「分項給付」2種。在眾多防癌險保費與給付項目當中,「豁免保費」和「初次罹患癌症生活照護保險金」應該算是最重要的兩項。遠雄人壽表示,「豁免保費」主要考量罹癌後,被保險人也很難繼續正常工作,在沒有收入下要負擔龐大的醫療費用,又要再多繳一筆保險費來維持相關的癌症保障,將會更加重保戶的財務負擔。「初次罹患癌症生活照護保險金」則在被保險人確定初次罹患癌症後,不需化學治療、癌症手術等相關醫療單據,保險公司將按月定期給付保險金,貼心照顧保戶。
#@1@#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各種抗癌新藥及療法不斷問世,但傳統的保單保障項目不夠,像抗癌新藥、標靶藥物、特殊療法、看中醫、請看護等,一年的花費動輒上百萬,而這些項目是許多傳統醫療險及防癌險不理賠的,許多人不幸罹癌才發現自己買了很多保單,但能賠的卻很少,因而造成自己及家庭沉重的負擔。康健人壽表示,為了讓民眾補足在面臨癌症時可能產生的各種醫療及經濟支出,推出「全面保」防癌險,一旦確定初次罹癌,一次給付整筆保險金,讓罹癌者可馬上針對自己的需要,選擇最有效的抗癌新藥,或彌補治療及照護期間收入中斷的損失。對於「全面保」防癌險概念,遠雄人壽表示,其訴求罹癌後一次理賠一筆錢,不需醫療單據且可自由選擇新式的治療方式,與一般終身防癌險主要差別在於後者是以病患每次住院天數、手術項目逐次逐項作理賠依據,而申請住院醫療相關理賠時被保險人需備妥診斷證明書、相關單據,相對比較繁瑣,但也提供較細緻化的理賠需求。但是在投保「全面保」防癌險之前,還是有其保障風險必須特別留意:1. 限定年期保障:「全面保」的設計主要提供一定期間保障的定期險,例如有15年期或是20年期,但到期後需要再續保,保險費會隨年齡增加而大幅提高,若受限於經濟狀況而使投保中斷,讓高年齡層的保戶在最需要癌症醫療保障時,反而無法獲得基本的保障。2. 理賠後保單就失效:如果醫療項目是屬於短期醫療就可以康復的,一次理賠的確可以照顧癌症病患初期的醫療支出,且藉此費用可選擇較新式的治療方式;但如果治療時間很長,保障將會容易出現缺口,而癌症醫療卻多數是屬於需要超過一年以上長期的診療。
#@1@#「全面保」防癌險保費是否較便宜?遠雄人壽表示,以坊間「全面保」防癌險而言,確定罹癌就可一次理賠,且非癌症身故又能還本,因此保費也就相對昂貴。以46歲男性,保額100萬元,繳費期間15年計算,年繳保費約2萬6千元左右;但同樣年齡與繳費年期,有些保險公司的理賠上限可到400萬元,年繳保費則僅需1萬5千元左右,約為「全面保」防癌險的6成。至於防癌險到底應該怎麼買?遠雄人壽表示,終身型防癌險愈年輕投保,保費愈便宜。如果以罹癌人口年成長率2.52%估算,約在25年之後,癌症死亡人數占所有死亡人數將突破50%,加上癌症名稱及治療的方式日新月異,購買單位基本上最少以日薪所得1~2倍較為適當,選擇保障期間最好為終身保障型態,若再加上初次罹患後每月保證給付的癌症保險,就更能夠彌補一般醫療險的保障缺口。通常「全面保」防癌險為商品組合行銷的一部分,利用終身險搭配定期險;一般年輕人往往預算有限,用終身型建立基本保障,再利用定期險加強保障,因此「全面保」防癌險較適合作為年輕族群的第2張防癌險保單。在罹患癌症的名稱及發現部位一直增加,檢測技術及醫療技術也日新月異,相對所可能產生龐大的費用,只有一般癌症醫療保障勢必會跟不上,但是現行的保障範圍通常是依當時的癌症醫療所需而設計,換句話說,最好依據不同醫療需求期間,適時購買對應的防癌及醫療保險,才能得到萬全的保障。
#@1@#何謂主約及附約?主約是表示保戶可以單獨購買此張保單,不需另外購買終身壽險等主約;至於附約則不能單獨購買,須先購買終身壽險當作主約,才可以附加購買。何謂帳戶型及倍數型?舉例來說,若為帳戶型,給付上限100萬元,當未因為癌症身故,帳戶型保單可以拿回100萬元,若是投保期間罹患癌症時領了40萬元的癌症理賠金,那麼身故則只能領回其餘的60萬元;倍數型則不可以拿回餘額,但相對的倍數型防癌險保費也比較便宜。
#@1@#保險公司針對防癌險在罹患癌症輕微與否的理賠金,相對也有所不同,其中原位癌是所有保險公司認定較為輕微的癌症。原位癌指的是腫瘤位置很侷限,沒有侵犯到四周,其特色是治癒率很高、很少轉移、存活率高、治療費用也很低,所以又被稱為零期癌或非侵襲性癌症。進入癌症後,大致可分為四期:第一期 腫瘤侷限一處,沒有擴散跡象第二期 腫瘤已擴散到鄰近的淋巴結,但沒有波及其他器官或組織第三期 腫瘤除了擴散到鄰近的淋巴結外,還波及附近器官或組織第四期 腫瘤已擴散到遠處的器官
#@1@#各家保險公司理賠標準,是依據商品條款而定,門診手術各商品條款的規定也各不同。因此,保戶必須詳讀條款規定,除此之外,在投保防癌險之前,還需留意以下問題,以免日後衍生爭議。1. 住安寧病房是否有給付?一旦罹患癌症末期時,醫生已經判定任何治療無效時,為了舒緩病人的痛苦,會建議病人住進所謂的「安寧病房」,因此保單上必須看清楚是否有註明「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含安寧病房。遠雄人壽提醒,詳讀條款規定時,重點在於是否符合條款中「住院」的定義,所謂住院是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或癌症併發症而必須入住醫院接受治療,但因安寧病房等於是放棄治療,因此,是否理賠要看各家條款規定。2. 「醫院」的定義為何?許多保單條款中都會明訂:「本契約所稱醫院,是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但不包含專供休養、戒毒、戒酒、護理、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有些保單甚至更嚴格規定必須有診斷及醫治癌症設備的醫院才給付理賠金。3. 癌症併發症是否有理賠?大部分民眾的認知都以為買了防癌險,既然是因為癌症引起的併發症,當然能獲得理賠,但事實則不然,因此購買時必須詳讀條款規定,注意保障範圍是否包括癌症所引起的併發症。4. 門診手術是否有理賠?有些理賠給付項目也需留意,例如「癌症住院前後療養保險金」,有些保單規定必須是住院前後2周的門診才有給付,但因有些癌症治療是不需要住院只需門診即可,另外「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是牽涉到門診手術是否有理賠的爭議,這點也是須視保單條款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