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各界所猜測的,美商蘋果(Apple)發表了平板電腦,雖然名字不是盛傳的iSlate,而是iPad,不過其他方面,例如機型、價格、功能,可說是外界盛傳的總和。蘋果CEO賈伯斯(Steve Jobs)信誓旦旦地表示,iPad比筆記型電腦(NB)更加輕巧,功能也比智慧型手機更加齊全,是極具革命性的產品。在iPad發表之後,各方評價不一,不過盛讚的不多,質疑與惡評的卻不少。一般來說,認為在iPad問世後,受衝擊最大的產品,並非NB,也不是智慧型手機,而是電子書,尤其是亞馬遜的Kindle。
#@1@#iPad是否能掀起平板電腦風潮,或取代Kindle,連美國媒體龍頭《紐約時報》(NY Times)的看法,也相當兩極化。《紐約時報》認為,Kindle有3個致命缺陷,所以讓iPad有可乘之機,乘機坐大。這3大缺陷依次為:1. 閱讀的方式在改變,但Kindle卻只適合閱讀純文字書籍,更無法進行互動,iPad則可閱讀擁有眾多照片的書籍,方便更多讀者閱讀。2. Kindle功能太過簡單、陽春,不像iPad,不只可看電子書,還可上網、看電影、打電玩,符合一般使用者的需求。3. 以所擁有的功能而言,Kindle價格太過昂貴。不過,《紐約時報》卻也指出,iPad也有3大問題,因此雖可衝擊Kindle的市占率,但卻無法將其「一招斃命」。這3大問題在於:1. 即使現在有許多圖文並茂的書籍,不過整本都是文字的書籍,依然有廣大的市場,這代表著iPad雖然可吸引一些讀者,尤其是平日較少2. 讀書的讀者,但有大量閱讀書籍習慣的讀者,依然會選擇專門用來閱讀書籍的Kindle。3. 對某些讀者而言,訂價最低為500美元的iPad依然太貴,且亞馬遜不會坐以待斃,將持續改良Kindle,價格可能往下降,甚至低到只有100美元,與iPad進行區隔。iPad電池續航力不強,僅有10個小時而已,但亞馬遜改版後的Kindle,電池續航力卻可達到2星期,對閱讀者來說更為方便。
#@1@#英國的《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是第1家指出iPad這個名字,可能讓蘋果陷於商標大戰的媒體;因為早在2000年,歐洲最大的晶片製造商「意法半導體」,便已經註冊iPad的商標權,日商富士通也申請過iPad的商標權。不過,《金融時報》指出,雖然全球媒體都關注這場商標大戰,更有人繪聲繪影,以為會對蘋果造成嚴重的傷害,不過卻可能雷聲大、雨點小,很快就會落幕,因為這已經不是蘋果第一次處理「同名事件」了。在2007年,蘋果推出iPhone時,思科(Cisco)便已經註冊擁有iPhone的商標,雖然兩家公司曾經對簿公堂,但最後以和解收場,同意共同使用此一名稱。《金融時報》表示,蘋果iPad成功與否,在於其與多少家出版社、遊戲廠商取得合作,不過由於蘋果排他性極強,iPad無法兼容Kindle或者其他的主要電子書閱讀系統,恐怕會影響買氣,也不一定有太多出版商,願意捨棄現居於主流的Kindle,冒險跳槽到剛剛起步的iPad。財經媒體《華爾街日報》的說法,最為中肯。《華爾街日報》雖然盛讚蘋果曾改寫許多產品歷史,例如iPod便改變了音樂產業的結構,iPad也可能改變電視、雜誌、電玩產業,不過務實地說,這些可能都是未來的事,從現在所公布的功能與機種,短期內還不至於成為蘋果營收的主力,蘋果產品的一哥,仍是iPhone。不過,《華爾街日報》指出,出版界、媒體將特別歡迎iPad,原因在於蘋果殺入電子書產業後,它們有了與亞馬遜討價還價的籌碼,不再是亞馬遜說了算,可望出現「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情景,提高其在電子版權上的價格與營收。而最不看好iPad的媒體,當屬英國的BBC。BBC還不客氣地質疑,戴爾(DELL)、惠普(HP)都已經推出了平板電腦,而且都沒有成功,很難看出蘋果iPad有超越對手的地方,「過去,蘋果的產品都有其他過人之處,但iPad如果不是蘋果所做的,不知道會有多少人有興趣?」BBC更直言,現在已經有NB、小筆電(Netbook)、智慧型手機等產品,實在看不出在這些產品之間,還能有其他產品生存的空間,創造出新的客群,而iPad既像小一點的Netbook,又像大號的MP4,但卻不見得像兩者如此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