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每10年進行一次人口及住宅普查結果剛公布:台灣空屋率持續攀升,且已逼近2成。貧富不均的惡化,由此可見。資料中,99年底全國住宅數升至807萬4千宅,較89年底增加108萬1千宅或15.5%。空閒住宅升至156萬宅,較89年增加32萬8千宅,空閒住宅占住宅總數(空閒住宅率)為19.3%;同一數據,89年是17.6%,79年是13.3%。以地區來說,空閒住宅以基隆市25.2%最高,五都中的新北市、台中市也逾2成,台北市最低都有13.4%。台灣的空閒住宅數目與房價增漲同向,顯示一般的供需原理不能解釋台灣的房地產市場。台灣人買房子,不見得為居住,而是將其視為置產的恐不在話下。因為一般的觀念,房地產不但可以保值,而且在很多地區,例如大台北,還有漲價空間。加上這幾年來,貸款利率相當的低,投資報酬率很可觀。因此將房地產視為資產,還大量購買,也就囤積房地產。然而儲蓄是好觀念,資產增加,社會財富也增加。但囤積房產會排擠到他人的使用。就像國父講的,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原則。大量購買房地產,這樣的儲蓄就有問題,就會影響到居住正義。居住正義不彰,國父在民國初年就提到要平均地權。尤有進者,這次住宅普查中還透露出更嚴重的訊息,值得政府注意。台大城鄉所華昌宜教授說,拿99年普通住戶數740萬除以有人經常居住宅數613萬得出1.21。此即謂每100有人住宅中住有121戶,換言之以宅為準的共住率是21%。同樣可計算出的共住率在79年是16%,在89年是17%。10年內在住宅總量增加(15.4%)遠高於常住人口增加(3.7%)情況下,共住率卻反而增加,表示擁有多宅的有錢人大有宅在,相對的,貧者就只好共擠一處。另外,這次普查修定了「住宅自有」的定義,將其清楚明確解釋為「戶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才能稱之。此種「自有率」為79.2%,大幅調降了以往的住宅自有率。過去計算住宅自有率為88%,是直接拿自有住宅數除以總戶數,不管是否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華昌宜教授進一步計算還顯示台灣約3成住戶無自宅,而約有7成住戶擁有至少一宅。這種以戶為本的住宅自有率,更遠低於以宅為本的「自有率」。怎樣解決房地產不均的問題?實價課稅,大幅增加持有成本,空屋就釋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