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橘逾淮為枳,真是一點也不差。風行全球的BOT(興建、營運、移交),引進台灣不過十餘年,已經到了投資者聞風而逃的地步;不僅全球最大的高鐵BOT案,目前募資踢到鐵板,必須驚動行政院動員航發會、中技社幾乎掏光老本來共襄盛舉;10月底即將截止投標的台北環狀捷運線,有資本、有專業的大企業也個個望望然而去之,不敢越雷池一步。再這樣下去,BOT在台恐將成絕響,以後任何公共建設,又只有回歸全民自己掏出血汗錢由政府自行興建一途。受夠了公共工程積弊的台灣人,原來對BOT懷有極高的期望。近10年來,每遇高層換人、內閣改組,就絞盡腦汁杜撰出美麗的名目大編預算、大興土木;尤其當「十大建設」被視為偉大德政之後,此風更長,但這些耗費驚人的偉大建設都難免幾個通病:一是預算不斷追加,平均起來,總在原預算的3倍以上;二是工期不斷拖延,讓人民望眼欲穿;三是工程品質粗糙,甚至成為公共危險之源。從國外引入的BOT方式,一舉消除這3大弊害。為了避免圖利廠商的罵名,政府不敢隨便追加預算,民間興建者將本求利,更不敢多花一分錢;由於營運時間會隨工期延長而縮短,追求最大獲利的廠商不待催逼就自行加緊施工;最後,通長達50年的營運期,發生任何坍塌意外都是興建者自受其害,工程品質當然也絲毫不敢馬虎。
#@1@#其實BOT還有另外一個重大利益:大幅節約公帑。除了營運獲利可以部分浥注興建成本外,公共建設通常都會帶來極大的炒地皮機會;若興建者近水樓台先得月,也能分一杯羹,則市場的機制又會迫使興建者負擔更大一部分興建費用,而為人民節省更多的血汗錢。至於回饋金額的多寡,就決定於其分享土地利益之高低。現在的高鐵案與不久前才被迫中止的長生公司機場捷運案,之所以廠商可允諾政府零出資,關鍵即在於此。但過去政府一肩扛起、追加預算 2、3倍的公共建設就全沒有土地開發利益嗎?當然有,只是既無民間興建者分一杯羹,這些私利全成了不勞而獲的暴利,或者有利人士的分贓,國庫與人民占不到一點便宜。從這個角度看,BOT最大的貢獻,就是透過興建者將炒地皮的利益轉移給國庫,而使全民獲利。然而今天這卻正是BOT興建者百口莫辯的原罪,讓BOT走上絕路,何其可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