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的一切,猶如一齣電視連續劇,生、旦、淨、末、丑,角色齊全,演出緊湊。競爭激烈的各家電視新聞台,一向是不怕獨家,只怕獨漏;這一次當然有志一同、卯足了勁,勞師動眾、苦夜守候。劇中的每個動作、每段環節,每一小時都會播出一次,推陳出新,不厭其詳。台灣、這座蕞爾小島上千千萬萬人的情緒,都為之激盪、起伏。藝人澎恰恰光碟事件發生以來,最令人難忘、動容的,應該是澎恰恰呆滯著那無奈、無助的眼神,雙膝跪下、哭喊:「我沒有再一個50年了,我有媽媽,還有3個小孩要養,大家放過我好不好?」這一切的一切,都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凡事總會水落石出,最後必然有個了斷。連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這個時候似乎也逐漸如澎恰恰之所願:「饒了」他、漸漸淡出。出乎意外──似乎還有人不太願意澎恰恰光碟事件就此這樣地輕鬆謝幕。這一次跳了出來說話的,不是白道的檢調,也不是黑道的大哥;而是、而是任誰都沒有事先料到的國稅局。澎恰恰光碟案開了偵查庭,金錢往來,眾說紛紜。國稅局官員突然放話:「法院最後判決情形,如果認定是贈與,國稅局就會調查資料,先了解澎恰恰有沒有在規定贈與的1個月進行申報,如果沒有申報,國稅局便會根據判決資料請他補稅,且依財罰標準將處以1倍的罰款。」會計師業者順應著國稅局官員的話,進一步分析:「如果恐嚇取財案件成立,則澎恰恰就沒有贈與稅的相關問題;反之,『根據以往經驗』,澎恰恰很可能遭到國稅局的連補帶罰。」 澎恰恰前後一共花了4,650萬元消災,如今雪上添霜,要課贈與稅1,460萬;再加上同額的罰鍰,總共2,900萬元;看來澎恰恰又得再一次地向地下錢莊告貸了!仔細思索一下,凡贈與就要課贈與稅嗎?當然不是如此。贈與稅從來就不是一項獨立的稅課 (法律叫「遺產及贈與稅法」),它是遺產稅的輔助稅,目的在防範生前分配財產,逃避遺產稅。如果沒有逃避遺產稅之虞,何來贈與稅?(法人沒有遺產稅,所以就沒有贈與稅。)從澎恰恰光碟案的事例來看,和逃避遺產稅似乎八桿子也打不著,國稅局無限上綱,要稅要到了情、理、法之外,讓贈與稅成了天怒人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