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老主力、大主力或是歸隱山林,或是成了趴在沙灘上的前浪,當時崛起的後浪之中,最有名的首推阿丁,其他的還有新嘉義幫(幫主就是之前介紹,後來當廟公的那位主力大哥)、張濤等人。不過,其中最古靈精怪、怪招頻出的,就是當時在江湖上名聲不是那麼響亮,但證券業內無人不知的「小三」。小三,當然是外號,而且是男的,而且是個長相頗帥的男的,有多帥呢?如果再高個十公分,劉德華的影迷恐怕要分一半給他。小三出身台北市眷村最早改建的南機場公寓,書讀得怎樣小弟不知,小弟知道的是以他的聰明智慧,如果小時候肯認真讀書,隨便拿兩三個博士學位應該沒有問題。小弟第一次在媒體上看到小三的名字,是他跑到警察局投案,投什麼案呢?炒作股票。小弟看到那則新聞時,當場就笑出來了,因為炒作股票的主力從來只有跑給警察追的,沒人會自投羅網跑去警察局投案。不過,小弟不是笑他去投案,而是笑他的腦筋果然會轉彎,虧他想得出這個絕招。為什麼說他投案是絕招?因為之前小三做了一檔股票,沒做成功。沒成功的意思,就是賠錢了。(小弟記得應該是億豐窗簾,由於小三把正派經營的億豐的名聲都炒臭了,氣得億豐老闆主動申請下市,一直到去年才再重新掛牌上市。)問題是,小弟以前講過,天下沒有一個主力,是全部用自己的錢做股票的,每個主力在炒作股票時,必然號召一大票內外圍、金主共襄盛舉。這些有本事當主力內外圍、金主的人,沒有幾個是省油的燈。炒作股票一輪下來,賺錢,當然皆大歡喜,大家稱兄道弟。但是如果賠錢了,主力就會發現,全台灣的黑白兩道忽然間都認識他了,每天都會有一大堆長相不好看的人來拜訪他,當時的小三就是面臨這個問題。小三去警局投案,真能解決債主追債的問題嗎?之後,他又出了什麼怪招,做出什麼轟動全台灣的大事呢?請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