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人類發明了貨幣買賣,取代以物易物的交易後,金錢在人類的生活中的重要性有增無減。對於一般靠薪水過活的上班族來說,每天早出晚歸,多半是為了養家活口,金錢也成為一般成年人努力的目標。期待多賺一些錢,能過更好的生活,相信這是一般市井小民的主要願望。相對於這些仍需為生活而打拚的人,世界上有少數幸運的人,靠著本身的才能或機運,累積了超過一般升斗小民,窮畢生之力都無法累積,甚至無法想像的的財富。像美國《富比士》雜誌每年都會公佈全球最有錢的人的排行榜,在這些億萬富翁(Billionaire)中,每個人的身價都超過10億美元,約當是320億的台幣。在正常花用的情況下,這樣的財富三輩子也花不完。由於錢多到花不完,又不想把所有財富都留給下一代,因此,部份的美國大富翁非常的樂善好施,很多都將其大部份財富捐給慈善機構,或自己成立基金會。根據美國《商業周刊》在2005年11月出刊的統計顯示,在2001到2005年期間,美國最慷慨的50名慈善家中,出人意表的是,位居榜首的不再是比爾‧蓋茲夫婦,而是摩爾定律的發明人,同時也是英特爾創辦人高登‧摩爾夫婦,他們在這5年間,總共捐出了70億美元,相當於2,240億台幣。不過,若以歷年捐款合計的金額來看,比爾‧蓋茲夫婦仍然是人類有史以來捐最多錢的人,他們總計捐出了280億美元,相當於9,000億台幣,就連最有名的慈善家洛克‧菲勒都難望其向背。這樣的紀錄絕對是空前,且有非常高的機率,未來也將會絕後。因為,要超越這樣的紀錄,除了要有280億美元以上的財富外,我想最難的是能夠「捨得」,要能夠違反人的本性,把自己辛苦了一輩子所累積下來的財富,無條件的奉獻出來給其他人。這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做的到的,更難得的是,比爾‧蓋茲夫婦,他們不是把錢捐出去就不管事了,而是用他們原本經營企業的精神及專注力,去經營他們的慈善事業,而且是將這些錢用在幫助貧窮落後國家的人,免於疾病的威脅。這也是為何去年《時代》雜誌評選他們及知名搖滾樂手Bono,為2005年度風雲人物的主因。他們對於財富的觀念,與台灣人流行留遺產給下一代的價值觀不同。期待類似的富豪慈善家故事,也會慢慢出現在台灣這個社會。當然要有這樣的故事出現,除了要一顆捨得的心之外,也要有能力才有辦法完成。期待所有投資人在今年多頭的行情中,努力賺大錢,再一起來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