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下班走在開封街咬著胡椒餅,意興闌珊的走在回家路上。單身還扛著兩老的照護責任,看著CHANEL創意總監愛貓邱比特繼承六十二億遺產的新聞,想到恁祖媽死後不能入家祠,生前單身無伴,死後還要當孤魂野鬼,這世道未免太炎涼了。」這是筆著最近心裡的嘀咕。「夜晚單身男子騎車經過該處,後座會感覺變重,或是易發生事故…因為這些青春少女『雲英未嫁』,幾乎未談過戀愛便離開人世,時常夜半顯靈,攔下心儀男子。」這是「25淑女墓」的傳說,對在台灣經濟成長期因船難喪生的二十五名年輕女性,隱含負面刻板印象。當局為端正世風將該處改建為「勞動女性紀念公園」。「祖媽」即是女性祖先。例如:祖公祖媽有靈聖,會保庇囝孫仔平安。台灣民間信仰中,認為單身未嫁女姓不能列入祖先牌位,一般都會採「冥婚」或是「設廟立祠」兩種方式讓其有所依歸。相較於台灣民間信仰的「媽祖」林默娘於二十八歲昇天後,常顯靈感應,民間信眾尊稱她為「媽祖」或「媽祖婆」。「媽祖」與「祖媽」一樣是「回不了家的女人」,命運卻大不相同。※平權大不易,不只是法律規範,更要移化民風女性遭受差別待遇早為國際人權的焦點,為實施聯合國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國內於一百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我國憲法第七條男女法律上的平等,其為落實而訂有「性別工作平等法」,在父權體制下對女性現實的不平等,才需以明文化來保護弱勢。男女平權大不易,子女法律上都有繼承權,在重男輕女的文化下,多要求女兒放棄遺產繼承。傳統認為女兒是外人的觀念,讓女性繼承權受損,傷害女性的家族情感,離婚或未婚女性變成「祖媽」時,其姑婆牌無法回宗祠納入本姓祭祀。男女平權不該只是法律規範,更要移化根深柢固的民風。※我只是女兒不是外人,我不用冥婚或去姑娘廟被寫入祖先牌位包括自己的直系祖先,還包括無後的旁系長輩,唯獨未婚女性的先人,不能奉入祖先牌位即「姑不入龕」,「姑婆牌」就是祭祀沒有出嫁或是離婚回歸本性的女子牌位。傳統認為未婚女性入祖先牌位會「搶福分」,清明掃墓拒絕出嫁女兒掃墓亦是。女兒不是外人,不必與兄弟「搶福分」,也不用冥婚或去姑娘廟。 未婚女性固可生前買好墓地或塔位,或是放到寺廟(俗稱菜堂)或姑娘廟;但祠堂是家族供奉先祖的地方,入祠堂象徵男女平權。現有海葬、樹葬等儀式,入祠堂雖非唯一的喪葬選擇,但非不得不的抉擇,同時象徵女性地位的提升。 未婚女性承擔家庭照顧的責任,死後仍如外人無法入祖先牌位,是否合時宜?嫁出去的女兒不是潑出去的水,小姑獨處也不是原罪,離婚更是生命不得已的痛。隨著少子化、女性崢嶸、熟齡未婚趨勢…在女性主祭官、女兒捧斗…的增加,須革除固著不合時宜、不近人情的喪俗。性別平等的祭祀,才能提升女性的文化地位。※「從搖籃到墳墓」的照顧,弱勢姑婆安息計畫北歐是社會福利優級國家,標榜國家對人民的照顧是「從搖籃到墳墓」,台灣傳統社會父權至上、重男輕女的偏差意識,對單身無後的女性同胞,無法享有親族平等祭祀與祭拜的尊儀。桃園市亮詮公益慈善基金會(下稱基金會)結合社會善心人士與各種社會福利資源,辦理:孤苦無依、無後者安息認養服務的殯葬禮儀善後計畫,尤其對於年老單身無後代子嗣的女性長者,優先提供完全免費的往生安息的樹葬、花葬、海葬等服務並立牌超渡…。該基金會去年六月甫成立的長照C級關懷據點,承接政府長照級關懷據點服務方案,服務成效良好;鑑於性別文化的不平等,提供弱勢姑婆孤苦無依、無後的安息服務計畫,解決社會問題與滿足弱勢者的服務需求。※期許「媽祖」遶境護台灣的擁護,能鬆綁「祖媽」亡靈的禁錮當單身女性過世成為「祖媽」,無法進入原生家庭的宗祠。未婚女性的亡靈被父權文化污名化後,這群回不了家的弱勢族群,實需要端正民風與提供弱勢姑婆安息的照顧服務計畫。若如「媽祖」在生前或死後留下可歌可泣、拯救蒼生的事蹟,變成被供奉的神靈。如理善國際關懷協會於第九四一期撰載桃園龍德宮四媽祖民間信仰,今年徒步遶境護台灣活動將於三月十日至十七日啟程,擁護「媽祖」消災祈福、萬人空巷的遶境活動同時,期許能鬆綁「祖媽」亡靈的禁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