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生活科技發達,同時也帶動了工商業發展,但人類為了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卻消耗了地球有限的資源,使地球環境受到了污染,最明顯的現象是「全球暖化」、「生態失衡」,這彷彿在預告我們的未來。如海龜吸管事件讓大家意識到環保的重要性,因此有越來越多團體都在提倡「環保愛地球」的口號,這類的宣導隨處可見,而真正去落實的人又有多少呢?提倡「環保愛地球」為主旨的法令除了全民一起愛地球提倡環保之外,政府也為了保護我們的地球而制定了《環評法》,是為了預防及減輕人類的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但環評制度從民國八十三年施行至今,爭議不斷,批評者認為爭議點有三項:(一)環評制度內容過多。(二)環評委員會掌有否決權。(三)審查時間過長,以及無法有效監督通過後的環境狀況。導致開發單位與環團的想法難以取得平衡,但兩邊存在共通點:都迫切關注《環評法》修法。上課比修法重要?如果違反環境保護法,輕者會處五千元以上罰鍰,嚴重者會勒令該業者停工停業,同時該企業的代表人還必須被強制參加幾小時的環境教育講習,藉以學習環保概念,避免再次違法造成環境又受汙染。然而,這項宣導環境講習的上課方式真的能讓台灣環境更好嗎?真的能守住「台灣是最美麗的寶島」這個稱號嗎?還是只是治標不治本?舉例來說:(一)Time is money,民眾以及企業主因違反「環評法」被通知必須上講習課時,現場所宣導的講習內容大都屬於灌輸式教育,在行動面也過於偏重「事後」,然而這項措施的出發點本意雖然是好的,但是在事件的源頭卻無法根本解決問題,間接影響了企業的生產力與競爭力,這項法規真的符合現今的局勢嗎?(二)上講習課的內容千篇一律,並不一定剛好符合各行各業實際所面臨的環保需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其實每次發生環保危機事件時,不管是突發的事件,抑或是業者蓄意的違規,主管機關都需要思考,如何修正相關法令,讓憾事不再發生,才是保護全民安全使其更為恰當才對。但如果常違反某些環保法令,那是否當初的行政命令有不合理的地方,有沒有更有效的方法來解決呢?每年來上環保講習的人有增無減,是否需要檢討這種方法到底可不可行?去年環保署公告環境教育法四個相關子法「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環境教育計畫與成果提報執行辦法」、「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或新訂案。環境教育法修正部分條文,包括受處分人對於環境教育講習、程序及內容,裁處金額標準,強化環境教育法,用於加深民眾對環保議題的重視。此外,環保局承辦人員應建議接受相同之受訓與考核,用以公平落實執行業務,才是達到教育推動目的。內用限塑不「管」了另外,自今年七月一日起,依照政府規範於四大場所內的門市,內用不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改以就口杯與符合政府規定的環保吸管供應消費者,就是要力行「限塑」計畫。希望藉由店家的減塑政策,逐漸改變社會大眾的使用習慣,進而達到從源頭減量的效果。現在消費者在外面購買餐飲時都需要自備環保袋,或是用零錢加價購買塑膠袋;購買杯裝飲料給紙吸管,或是請民眾自備環保吸管。這項「限塑」政令讓習慣便利的民眾短時間內無法適應,但一般人大都不明白,根據環保署數據統計,台灣一年用掉的塑膠吸管高達三十億支!這數字委實驚人啊!「限塑」政策應包含輔導商家能配合政策或提出配套措施(例如:提供紙袋),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因此落實政策和民間執行的關聯度,政府部門應時時檢視不宜只以口號行之。環保大家一起來!以前的世界對於環境保護與節約能源的觀念很欠缺,許多人無法真的體會到「資源枯竭」對人類的生活有什麼巨大影響。現在我們應從小做起,給孩子正確的教育理念並實際付出行動,每天從自身發起多愛地球一點點,讓他們自小便懂得珍惜大自然。環保真的沒有想像中那麼的困難!隨手就能輕鬆救地球。「環保愛地球」不能只是一個標題或是口號,在周遭環境教育中用實際行動來呼籲大眾一同攜手為環保盡一份心力,希望與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