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際唱片公司遭歐盟投下1顆震撼彈!預計合併後,市場占有率高達25.2%的全球第2大唱片公司「新力博德曼」,雖在兩年前獲得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與歐盟委員會許可,正式成為合併公司。但沒想到,日前卻遭歐盟法院宣判「合併無效」;而在宣判公布後沒多久,原本也想仿效新力合併博德曼的科藝百代(EMI)與華納,也隨即表示暫時擱置合併計畫。無怪乎,獨立廠牌聯盟對歐盟的判決大聲叫好。
#@1@#全球唱片業之所以開始熱中於合併,主要就在於盜版與市場景氣太冷,讓業者只能找伴取暖。尤其,全球音樂市場在盜版CD、未授權網路音樂下載(download)衝擊下,消費者減少購買CD。就以音樂唱片的銷售為例,在1999年到2003年年底之間連續5年大幅衰退17%,2003年的銷售量更是跌回到1993年的水準。因此,撙節支出就成了全球唱片業合併的最急迫動機。除了成本上的考量,市占率與市場排名也是全球唱片業者合併的另一關鍵。在國際音樂市場上,原本的5大跨國唱片公司市占率依序為,法國維芳迪環球集團(Vivendi Universal SA)旗下環球音樂占25.9%、日本新力集團(Sony Corp.)新力音樂為14.1%、英國科藝百代集團(EMI Group Plc)占12%、美國華納音樂集團(Warner Music Group)為11.9%,以及德國博德曼集團(BertelsmannAG)的BMG唱片則占11.1%;面對環球音樂遙遙領先的龍頭地位,第2名到第5名的公司當然想「連絡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發揮「1加1大於2」的綜效以與環球唱片相抗衡。但有趣的是,明明第2名的新力音樂與第3名的EMI,或是第4名的華納音樂結盟,都能輕易的一舉超越環球。但不知是新力音樂太強勢,還是人緣不夠好,EMI和華納非但沒找上Sony,反而是彼此相中對方,因而從2000年起就試圖要併掉對方。可惜,6年來始終都沒能併成功。倒是1988年成立的新力音樂並非省油的燈,乾脆找上1987年成立的博德曼BMG唱片,直接以「50比50」的股權合併條件,爭取到FTC與歐盟委員會許可,搶先一步在2004年7月19日獲准正式合併為「新力博德曼」(Sony-BMG)公司(日本地區除外),雖然名義上仍是第2,但25.2%的市占率,已與第1名環球音樂的25.9%不相上下,而且就算未來EMI與華納合併,其23.9%的市占率也絲毫不影響新力博德曼的地位。
#@1@#但獲准合併後的「新力博德曼」,名義上雖然是兩家變一家,但除了節省上千員工的人事成本外,音樂上的合作卻不多見,因為兩集團旗下的自有唱片品牌與歌手難以整合。目前,新力手上的大牌有珍妮佛洛佩茲、瑞奇馬汀、夏奇拉、天命真女、碧昂絲及席琳迪翁,而博德曼則有艾薇兒、布蘭妮、賈斯汀、克莉絲汀、新好男孩及亞瑟小子坐鎮,兩大陣營還是互相競爭。但雙方也還是試圖找出整合之道,例如美聲男伶在國際地區就屬於博德曼的歌手,但在美國則由新力音樂體系發行。另外,今年世界盃官方專輯「聖盃之歌」,更看到兩大廠牌的一線大牌全到場,也算是象徵合併成功的齊心之作。不過,隨著前5大唱片公司的托拉斯合併,占有全球市場約25%的眾多音樂獨立廠牌與團體,如Impala也紛紛抗議,並向歐盟法庭提出訴願:此種集團化壟斷經營會影響市場自由價格、威脅其他規模較小的上千家獨立唱片公司。
#@1@#今年,歐盟初審法院裁決,歐盟反壟斷監管委員會批准這項交易是犯下大錯,並認定新力博德曼的「合併案無效」,總算讓獨立唱片業者鬆了口氣。但Impala法律顧問伊莎貝拉威克斯坦更提出進一步的要求,新力博德曼不應再經營下去。而歐盟發言人喬納森托德則不排除此一可能性說:「如果我們否決這宗併購案,那麼這家合資企業最終只能落個分拆的下場。」「新力博德曼」還可以提案上訴,而且各方咸認,不可能要求一家合併運作兩年的公司重新拆解。所以也有業者認為,此次判決主要是想給蠢蠢欲動的EMI和華納音樂一個警告。在兩家業者採取回應前,股票市場就先有了反映。7月27日,新力的美國存託股票下跌1.67美元至41.23美元,跌幅為3.9%;華納音樂在紐約證交所收盤價為24.53美元,下跌了5.23美元,跌幅達17%;而EMI在倫敦也跌至277.75便士(約美金5.09元),跌幅9.2%。雖然如此,業界高層顯然還心存「三分天下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的心態。除了新力首席執行長羅夫施密特荷茲對重新審查充滿信心,EMI經營團隊更在倫敦股東大會中,表達收購華納音樂的決心;華納音樂也發表聲明,正在研究法院裁決的影響,顯然這場唱片企業的合併戰爭還有得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