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商紛紛登「陸」,民間企業的投資也長期欲振乏力,對於國內銀行來說,若是跟隨台商西進,可在中國放款給台商,在「企業金融」這項業務取得較多的利潤;但是兩岸金融等相關談判未能展開,且在國內的企業金融的利差不大,銀行業者只好把放款業務的重心轉移到在「個人消費金融」上。然而,目前國內的銀行這幾年在「小額信貸」和「信用卡」業務未做好風險管理,導致雙卡風暴,政府也開始檢討銀行發卡的浮濫情形並計畫介入管理。我在金融主管機關等公職服務20幾年,也曾經處理華僑銀行逾期放款的呆帳問題(編按:作者曾任證管會主委及華僑銀行董事長),所以頗能體會現在銀行焦頭爛額的窘境,以及為政者急欲銀行解決問題的想法。不過,我主張政府要求銀行提出改善方案,監督其徹底執行,而非一味禁止發卡,或是過多限制消金的業務。此話怎講?政府可能認為,由於銀行沒有做好風險控管,才導致現在的雙卡風暴,所以盡可能多加限制。但是,沒有銀行願意傷害自己的財務體質,現在它們已經花了高昂「學費」來記取這個教訓,若是禁止它們的消金放款業務,等於斷了它們可以求生的最後機會。政府跟銀行在面對雙卡問題時,關係好比家長帶孩子學游泳一樣,並不能因為孩子不太會游而禁止,反而應該鼓勵他去游泳。只要是在安全的水域和合格的救生員隨侍在旁,就可以放他下水去體會水性,逐漸學習。如果因為嗆水而禁止的話,受管束的「乖孩子」永遠只能成為旱鴨子,而頑皮的孩子溜去河邊游泳的結果,要不是偷偷學會了,要不就是溺死了。所以管理銀行時,不能有做官的心態,要拿捏得失和掌握分寸,銀行才能度過這次的雙卡風暴,真正學會風險控管,重新站起來。其次,銀行應自行提出解決方案,而不是政府代擬指導操作。政府不是業者,每家銀行的業務和經營之道也非政府所了解,為政者應回過頭來保護存款者;換句話說,政府的專長在管理,而非經營,所以有關於經營的解決方案還是不要越俎代庖——管理重點不在挽救銀行的生存,這點由市場機制去決定;而是在於保護存款人,不使存款人因銀行倒閉而發生損失。有的銀行經營策略是不斷擴充規模,有的則力求小而美,聚焦在特定的營運重點。事實上,小銀行的經營風險不見得比大銀行還要高,因為大銀行的業務分工較細,逾期放款的狀況不易快速反映;現在銀行多採用利潤中心制(profit center),把放款績效列為管理的項目之一,分行經理對於逾期放款的呆帳也會想辦法遞延,利用信用貸款等方式使當月不僅帳面好看,還能增加分行存款。但危險的是,分行數目一多,這個呆帳的洞就會很大,等到彙整到總行的時候,問題已拖延時日,會產生難以收拾的局面。再回到政府的角色來看,政府不宜過度管理銀行家數和規模大小,市場的機制會給予最合理的答案;管得多,不如管理得當,這是政府面對銀行雙卡風暴應有的態度。(戴立寧口述.許立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