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發」,大多數上班族感嘆薪水漲幅永遠趕不上物價波動,即便有兼差、打工,也是以時間、苦力換取金錢,不禁心生「別人賺錢像水崩山,咱們賺錢像烏龜爬牆壁」之感。於是,許多人將發財的希望寄託在大家樂、樂透彩,然而期待這種數百萬分之一或數千萬分之一的幸運降臨自己身上,恐怕機會比被閃電擊中還渺茫。
#@1@#然而,台灣有一群對自己文筆相當有信心的「獎金獵人」,他們不奢求大家樂、樂透彩頭獎的巨額橫財,只追求數萬元到數十萬元的偏財,但其中獎機率卻比大家樂、樂透彩高上許多,最低不會低於千分之一,最大甚至可能高達十分之一。文學獎愈是努力參加,得獎機會愈大,投資報酬率相當高,僅需花費腦力、時間與郵票錢,即便沒得獎,單次損失也不會超過一百塊錢。這群「獎金獵人」參加的是各式各樣的文學獎與徵文比賽。很多人誤以為台灣還只有2個文學獎,即《聯合報》主辦的「聯合報文學獎」、《中國時報》主辦的「時報文學獎」,但實際上卻百餘倍於此。每年台灣文學獎與徵文比賽的總量超過200個,平均不到2天就有一個。文學獎與徵文比賽種類愈來愈多元,有媒體與政府主辦的文學獎,像最近《自由時報》辦的「林榮三文學獎」,參加人數已比傳統兩大報的文學獎多;台灣27個縣市都有自己的文學獎,連金門、馬祖也創立「浯江文學獎」、「馬祖旅遊文學獎」,甚至由鄉鎮市公所主辦的文學獎也已出現,「三重文學獎」就是一例。近來文學獎與徵文比賽的潮流,除專門文類的文學獎,為特殊目的所設的徵文比賽,從兒童文學、武俠文學、奇幻文學、推理文學,到法律等專門文學獎都有。
#@1@#代表性的有「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溫世仁武俠小說百萬大賞」、「倪匡科幻獎」、「人狼城推理文學獎」及「法律文學創作獎」。此外,也有限定青少年、身心障礙人士參加的文學獎,徵文的種類有描寫風景,有為徵求歌曲、歌詞,例如「媽祖紀念歌徵曲」、「華研歌曲詞曲比賽」,歌星江惠也辦有「江惠好詞盃」比賽。至於舉辦文學獎,也就是獎金「金主」不只有政府機關、基金會、出版社,包括許多廟宇和宗教團體也都辦有文學獎。而重視形象的企業也樂意參與,像是統一超商、台積電、明基就辦有徵文活動,甚至還有喜歡文學的民宿主人也以徵文來招徠同好。其他各種名目的徵文比賽更是不勝枚舉,如預防牙周病、交通安全標語、分享婚姻心情、祝媽媽母親節快樂、大學生築夢計畫、協助爸爸戒菸等。
#@1@#不要小看這些文學獎的獎金額度,2年舉辦一次的「皇冠文學獎」與剛創立的「溫世仁武俠小說百萬大賞」,獎金都高達1百萬元,只是其所徵求的都是長篇小說。短篇文章獎金最高的是「林榮三文學獎」的首獎50萬元,其他中、小型的文學獎首獎,金額大約從5萬元到20萬元不等,但也有些財力較為薄弱的主辦單位,提供的獎金僅有1、2萬元,甚至是圖書禮券或民宿的住宿券。「為什麼得獎的總是這些人?」不少文學獎開獎後總免不了被批評,過去是文學獎參加者、現在常擔任文學獎評審的《幼獅文藝》主編吳鈞堯則說:「每一個文學獎得獎者都不是出自僥倖。」因在評審的過程中,所審閱的文學獎文章都是匿名的,而評審們會特別淘汰一些文字帶有匠氣的文章,不過某些厲害的人還會變換自己的寫作風格,開獎後發現得獎的還是他們。「所以要得獎,也是要下相當大的苦心。」吳鈞堯說。「我從20幾歲參加文學獎,一直參加到30幾歲,那時每年平均都會參加3、4個。」年輕時就是文學獎受惠者的吳鈞堯說,「10多次得獎的獎金讓我買了許多想要的東西,例如翻譯機、PS2。」獵得文學獎獎金者,除有些人用來圓夢,例如出國旅行、放自己半年到一年的長假;也有學生得主靠這筆及時雨獎金繳學費,而已為人父母的得獎者則靠它繳房貸或補貼小孩的奶粉費,甚還有些積極參賽的人靠著積少成多的獎金,竟為自己買了房子。
#@1@#靠文學獎的獎金買房子,被稱為參加文學獎的「終極夢想」,不過達成此夢想者,現在都不再參加文學獎。文學獎的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不少人得到某大型文學獎的獎金後,湊合著自己的積蓄付了房子的頭期款,從此當起寓公。90年代之後,最著名的文學獎得獎者堪稱呂政達,他在1997年到2002年之間密集得獎,得過數次「聯合報文學獎」、「時報文學獎」、「梁實秋文學獎」、「宗教文學獎」、「台灣省文學獎」,光是獎金便有100多萬元,而他也與其他文學獎作者一樣,把得獎作品集結成書,又有一筆稿費。文學獎得名所得不只是獎金,也是一個重要履歷,這些附加價值有時比獎金更加重要。對某些想出版文學專書的新進文學家而言,文學獎的資歷等同於向出版社叩門的名片,但現在,出書的版稅可能比文學獎的獎金還低得多。不過文學獎得多了,得到報章、雜誌邀稿與座談會邀約的機會也相形增加,也是當作文老師的重要憑證。私立大學、技術學院的學生如果得了文學獎,求職便可相當程度彌補學歷的缺憾;而理工學院的學生如果想進入文字相關工作,例如記者、編輯,得過文學獎便等於證明自己文字能力不遜於文法商學院的畢業生,成為找工作時最強力的經歷。台灣目前有不少人把參加文學獎當成一種「生活習慣」,或當成一種修行,更深知得不得獎有時除了實力也靠運氣,因此這個文學獎確定落選後,立刻將參賽作品列印參加另一個文學獎。不過,因台灣不少文學獎僅規定,只要能用中文寫作的都可參加,因此近來中國、馬來西亞參賽者數量暴增,抱走不少大獎。同樣的獎金對他們而言價值比台灣參賽者更高,故大大威脅台灣參加者的優勢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