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之覆、後車之鑒」,說來容易,做起來可真難。海峽兩岸這一前一後創造出經濟奇蹟的兩個經濟發展模範生,就為我們舉出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在台灣經驗 ,土地增值稅恐怕是最不堪的一個部分。這一套稅制源自美國一個理想家的「單一稅」的主張,在他的本土可不吃香,迄今仍未成為現實稅制。最熱中的支持者反而是遠隔重洋之外的一個蕞爾小島。我們採行這一套全球絕無僅有的稅制,一開始源自「土地國有」的理念,要從收益面將來自土地的「不勞而獲」全部收為國家所有。後來遷就現實,將稅率從100%略微降低到60%~40%,依土地出售價與購入價兩者之間上漲的倍數而定。不過這一套陳義太高、而且完全悖離市場經濟理念的稅制,在現實社會裡為禍甚巨;其中最大的一項,就是造成土地的閉鎖效果,讓地主惜售,而且愈是持有甚久、上漲倍數愈高,售地的收益泰半被政府拿走,就愈遲疑不願轉手。因此,過去半世紀來,務實的台灣政府與人民乃陽奉陰違,表面上稅率高得驚人,其實課稅不依土地市價,而以被刻意壓低的公告現值為準。由於公告現值遠低於實價,有時甚至不到其半,於是稅率也大降到比較合理的20%~30%。只是這樣扭曲的做法常引人詬病,一度也有財政部長要予以矯正,結果剛宣布依實價課土增稅,股市應聲倒地,部長也黯然去職,實價課稅也就不了了之。然而這樣慘痛的經驗,對岸政府卻懵然不知;當他們努力向台灣取經時,某些一知半解的推銷員鼓其如簧之舌硬將此成功推向對岸。於是1993年中共公布了「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幾乎是台灣這一個爛版本的翻版,同樣依土地漲價倍數課稅,只不過將最低稅率由40%降到30%而已。然而,稅率固然從60%~40%降到60%~30%,卻與台灣不同,扎扎實實地要依實價課稅,這卻是台灣從來不曾有過的經驗。十餘年來,我們一直納悶,為什麼這個為禍極烈的劣稅竟未在對岸掀起任何波瀾?現在方才恍然大悟,原來這一個條例推出後並未強制執行,只由地方政府彈性處置。因此上海這個地價飛漲不知多少倍的十里洋場,直到10年之後才對土地開發商開徵1%的土地增值稅,比最低的稅率還低了30倍。最近由於房地產市場過熱,幾年來其中央政府祭出多少宏觀調控手段都難以見效,因此國稅總局終於搬出了這個13年前已經公布的撒手,宣示從2月1日起,就要全面對房地產開發商課徵30%~60%的土地增值稅。於是這個早已埋下的定時炸彈,確定要在一周內引爆了。由於土增稅高得驚人的稅率威力實在太大,而從0稅率或1%稅率立即提升到30%~60%的稅率,這個衝擊也實在太強,恐怕過去在台灣只是擬議要將稅基從公告現值改為土地買賣實價,就掀起軒然大波的經驗,完全不能相比。見前車之覆,後車卻更快、更猛地衝向覆轍,後果將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