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治洗錢(Money Laundry),是當今世界各國的共同挑戰,然而,台灣的當權者卻常有意無意忽略其重要性,這種忽略也許對某些人有好處,但對整個社會卻有很大的壞處。防治洗錢使犯罪者無法隱藏或掩飾他們的不法所得,對追查重大犯罪具有特別意義,最近發生一些經濟犯罪以及去年備受社會矚目的SOGO案、台開案等,雖然案情複雜,但如果已建立可靠的洗錢防治機制,使金錢來源去路易於追索,案件偵查就不致遭遇瓶頸,或不得不予簽結。在某些案件中,發生用現金購買禮券、珠寶、名錶、還有名畫的情形,但出售上述貴重物件的商店總辯稱忘了現金購買的人是誰,偵查因此觸礁。用常理推斷,商家不應遺忘,不過那些行業沒有防治洗錢機制,卻又無可奈何。
#@1@#錢要洗不是因為有形的髒,因為很多人接觸過,上頭有很多細菌,而是無形的髒,可能是擁有者涉及重大犯罪(serious crime)所賺來的;什麼是重大犯罪,除貪污外,國際社會最重視的有三大類,依序為販賣人口、販賣毒品與販賣軍火。用影集CSI犯罪現場來比喻,洗錢就像一個在浴室殺人的罪犯,逞兇後將犯罪現場清洗得乾乾淨淨,政府要做的事情就如CSI探員,利用化學藥劑讓血跡重現,知道案發點在哪裡、血跡怎麼流,然後將兇手緝拿到案。約莫從15年前,國際社會開始特別關注洗錢防治,關鍵事件是「國際信貸銀行事件」。1972年時,歐洲小國盧森堡突然出現了一家銀行,名為「國際信貸銀行」(Bank of Credit & Commerce International,簡稱BCCI),之後更在許多國家設立分行,所延聘的顧問都大有來頭,包括英國前首相、美國前總統、阿拉伯國家的王子,使其迅速發展成一家大型跨國銀行。
#@1@#BCCI也曾向台灣申請設立分行,我當時還在財政部任職,我們覺得這家銀行在其他國家的一些案件,可能有些問題,因此回拒了BCCI的申請。沒多久,因為多個犯罪調查組織都握有BCCI洗錢的證據,在同一天,英國等7個國家派人調查BCCI,並下令關閉其所有分行。原來,銀行創始人是一位孟加拉人,他賺了錢後前往阿拉伯國家,這些國家的王子對這位伊斯蘭教友十分友好,並幫助他發展事業,他透過多達5層的跨國轉投資設立BCCI,更利用客戶對歐洲國家銀行的信任,肆無忌憚地為重大犯罪者洗錢。此事件後,國際社會便開始推動洗錢防治,其目的不只在防治洗錢,更在防堵背後的重大犯罪;1996年,財政部在法務部協助下,台灣也訂定了亞洲第一部《洗錢防治法》,當時的法務部長正是馬英九。只不過,《洗錢防治法》雖經兩次修正,但重點都是在防堵透過金融機構洗錢,但事實上,正如瑞士本年初的洗錢防治報告所說,犯罪組織多半已改採其他管道、方式洗錢,例如拍賣場、銀樓、錶店、賭場、畫廊等,但是當政者卻似乎缺乏警覺,因此台灣應該正視非金融機構洗錢的問題,才能杜絕背後依然猖獗的犯罪行為。